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2026年6月第三批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放流时间、品种、规格、数量和水域:
放流时间 | 放流品种 | 规格 | 数量 | 放流地点 |
6月23日 | 黄姑鱼 | 体长≥5.0cm | 100.1484万尾 | 野龙山邻近水域 |
6月23日 | 鮻 | 体长≥3.0cm | 78.5628万尾 | 白石山岛附近水域 |
6月25日 | 黑鲷 | 体长≥5.0cm | 20.6897万尾 | 北仑至金塘海域 |
6月25日 | 日本对虾 | 体长≥1.2cm | 1090.909万尾 | 北仑至金塘海域 |
6月25日 | 三疣梭子蟹 | 仔蟹 2 期 | 48.0928万尾 | 北仑至金塘海域 |
二、保障措施:增殖放流后10日内,限制放流水域实施相关捕捞作业。加强放流水域巡查,对各类违法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
违法举报电话:967201,联系电话:0574-89186293。
特此公告。
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