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9月份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协和码头建设项目二期、三期工程生态补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放流时间、品种、规格、数量和水域:
放流时间 | 放流品种 | 规格 | 数量 | 放流地点 |
9月16日 | 拟穴青蟹 | 仔蟹Ⅱ期及以上 | 40.3125 万尾 | 北仑港协和 码头沿岸海域 |
二、保障措施:增殖放流后10日内,限制放流水域实施相关捕捞作业。加强放流水域巡查,对各类违法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
违法举报电话:967201,联系电话:0574-89280935。
特此公告。
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