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宁波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宁波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相关修改建议,请于2026年1月8日前将书面反馈意见邮寄至宁波市农机畜牧中心(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邮编315012)。
附件:
1.宁波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宁波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wps
2.宁波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宁波市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wps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