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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宁波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公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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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11-19 10:50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渔业发展处
  • 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因受寒潮大风影响,现将宁波市本级2025年11月份部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时间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放流品种放流时间:

    放流时间

    原计划放流时间

    放流品种

    规格

    数量

    放流地点

    11月20日

    11月18日

    大黄鱼

    体长≥12.0cm

    21.4286万尾

    放流地点:象山港海域

    11月24日

    11月17日

    毛蚶

    壳长≥0.5cm

    5200万粒

    放流地点:象山港海域

    二、保障措施:增殖放流后10日内,限制放流水域实施相关捕捞作业。加强放流水域巡查,对各类违法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

    违法举报电话:967201,联系电话:0574-89186294。

    特此公告。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