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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三农”课题研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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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6-04-24 17:43
  • 来源: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作者:网站信息员
  • 甬委农办发〔2026〕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以深化“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聚焦“三农”领域战略性、政策性、实践性重大问题,设置2026年度宁波市“三农”研究课题,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承担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一)2026年度宁波市“三农”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2类,具体选题与研究内容详见《2026年度宁波市“三农”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申报课题原则上不得自行更改选题。

    (二)研究周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始,至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重大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

    (三)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协议书时限要求提交研究成果,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务必准确全面地反映课题的研究要点,决策建议稿(3500字左右)须具有被相关部门采纳的应用价值。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数据充分,论证扎实,努力产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题目。申请人可以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但最多只能参与两项课题。

    (三)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课题成果应保证质量,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研究成果归发布方所有,若要单独发表需经发布方同意。课题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拼凑应付等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五年内申请宁波市“三农”课题的资格。

    (四)申报阶段需同步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宁波市“三农”课题申请书》(盖章原件一份),《宁波市“三农”课题评审活页》(一式六份),均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邮寄至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

    电子版材料请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发送,邮件主题为“课题编号—申请单位—申请人”(课题编号详见附件一)。需提供两个电子版材料:一是《宁波市“三农”课题申请书》Word和PDF版本(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申请单位—申请人”,其中PDF版需盖章、签字)。二是《宁波市“三农”课题评审活页》Word版本(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评审活页——申请人”,不得包含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等可能影响盲审结果的信息)。请务必按要求提供材料,否则无法通过形式审查,将被取消申报资格。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6年5月17日,逾期不予办理。

    (五)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材,保证申报者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写内容一致,签署明确意见。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

    联系人:黄启威,联系电话:89386344。

    附件:4--附件1.docx ,4--附件2.doc ,4--附件3.doc

    1.2026年度宁波市“三农”课题研究指南

    2.宁波市“三农”课题申请书

    3.宁波市“三农”课题评审活页

    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