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发〔2026〕37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渔业局,前湾新区社管局,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市2026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0日
37关于印发《宁波市2026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