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发〔2025〕148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前湾新区社管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鸡蛋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农质管函〔2025〕111号)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鸡蛋兽药残留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农安发〔2025〕1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鸡蛋兽药残留超标风险防范,更好保障质量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鸡蛋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将《宁波市2025年鸡蛋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