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概况.........................................................................................................(2)
(一)单位职责.............................................................................................(2)
(二)机构设置.............................................................................................(2)
二、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2)
三、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9)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9)
四、名词解释......................................................................................................(9)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 根据授权或委托履行海上执法和渔业执法职责。
2. 按权限承担海上巡航执法指挥、海洋行政执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渔港渔船和渔业安全生产、水产养殖及水产苗种、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执法任务。
3. 依法查处渔业和涉海重大违法及跨区域案件。
4. 指导、协调、督促全市渔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海洋行政执法工作。
5. 组织、协调、指挥渔业船舶的应急救援,指导和组织渔船涉外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 由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船队为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的执法工作提供海上交通保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装备保障科、法制科、应急指挥科、安全信息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直属队。设立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船队,不作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机构,由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管理。
二、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7810.86万元,支出总计7810.8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各减少137.4万元,下降1.73%。主要原因是:控制和压减项目支出,以及年度间一次性项目差异。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769.2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768.9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占收入合计约100%;其他收入0.31万元,占收入合计约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77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4.77万元,占46.88%;项目支出4129.75万元,占53.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73.97万元,支出总计7773.97万元,与2023年相比,各减少128.92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控制和压减项目支出,以及年度间一次性项目差异;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49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4%,主要原因是执行年中追加下达的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68.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9.65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控制和压减项目支出,以及年度间一次性项目差异。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68.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6.84万元,占4.46%;卫生健康(类)支出79.54万元,占1.02%;农林水(类)支出6982.76万元,占89.88%;住房保障(类)支出359.77万元,占4.6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85.7万元,支出决算为776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09%,主要原因是执行年中追加下达的预算。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7.94万元,支出决算为6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退休人员增加,支出数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6.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及缴费基数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3.38万元,支出决算为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及缴费基数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执行年中死亡抚恤金等追加预算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7.28万元,支出决算为4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及缴费基数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43万元,支出决算为1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76万元,支出决算为1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及缴费基数变动。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05.59万元,支出决算为172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6.8万元,支出决算为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和压减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65.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余。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599.5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和压减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和压减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3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和压减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年初预算为89.36万元,支出决算为26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8.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年中追加下达的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24.05万元,支出决算为35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其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执行年中按实际申报并追加预算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44.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4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0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8.44万元,支出决算为35.5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46%,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占98.48%,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9.61万元,增长127.37%,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更新购置一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占1.49%,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06万元,增长11.86%,主要原因是年度间公务接待任务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5.2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4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19.8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98.9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4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充分利用预算资金开展单位主责主业。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24万元,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6.36%。主要用于接待考察调研、工作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和压缩 “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累计72人次。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考察调研、工作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接待7批次,72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55.06万元,支出决算为50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一般性支出;比2023年度增加24.50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是年度间公务活动费用差异。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20.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8.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1.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5.8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9.8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4.7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8.86%。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共有车辆4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由部门统一公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和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保有车辆及派驻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反映用于反映用于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