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党组〔2026〕36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甬组干〔2026〕51号、甬组干〔2026〕104号),决定:
苑志朋同志任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人才工作处)处长,免去其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陆超同志任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职务。
免去:
余晓华同志的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人才工作处)处长职务。
上述人员任(免)职时间从2026年8月21日中共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