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乡村人才振兴“四链”融合发展集聚区建设的通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乡村人才振兴“四链”融合发展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将宁波市第一批乡村人才振兴“四链”融合发展集聚区建设项目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4日至7月10日。
序号 | 拟列入宁波市第一批乡村人才振兴“四链”融合发展 集聚区建设项目区(县、市) |
1 | 镇海区 |
2 | 慈溪市 |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区(县、市)持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8918619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