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规划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市现代种业发展专题报告
  • 阅读:
  • 时间:2025-07-29 10:41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我市根据中央、省、市种业振兴方案部署要求,全面开展种业强市各项工作,呈现出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齐头并进,多点开花的良好态势,在育种创新、种质保护、品牌提升和供种保障能力等方面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一、基本情况

    全市各类种业科研机构和企业通过国家级品种审定2个、国家登记或省级审(认)定33个,国家植物新品种授权22个(累计通过国家新品种审定15个,国家登记或省级审(认)定240个,植物新品种权183个)。年内审核下达种质保护、人才引进、企业扶优扶强和新品种研发种业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种业提升工程,撬动社会投资。微萌种业入选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名单,宁波种业公司和市农科院分获省知识产权一等奖和三等奖。甬优1540再次被列为全国水稻主导品种。全市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现代种业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二、工作亮点

    (一)水稻育种不断突破。“甬优系列籼粳杂交水稻品种选育技术”被评为省十大引领性育种技术榜首。甬优4949再创湖南省再生稻周年高产记录。“甬优31”超级杂交稻打破尘封11年的市级高产纪录。甬优7860、甬优15稻米在2023浙江好稻米15个金奖产品中斩获4席。

    (二)蔬果种业再创佳绩。“水蜜桃新品选育与提质减损增效核心技术创新及其应用”科技项目成果,获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提味、甬甜5号等品种被列为年度浙江省主导品种。甬甜5号甜瓜和甬雪5号雪菜获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三等奖;美芯2号获国际瓜类作物学术大会优秀新品种奖;味兰1号、采秀一号、丰登蜜25获2023年浙江省十大优秀西甜瓜品种,获奖数量居全省首位。蔬果龙头企业微萌种业销售额稳居全国蔬果种业企业前三,公司实验室入选农业农村部西甜瓜、白菜数字种业重点实验室。

    (三)畜禽选育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市先后选育和培育出了振宁黄鸡、浙系长毛兔、甬青獭兔3个国家级新品种(新品系),其中甬青獭兔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新品种审定,填补了我国彩色獭兔的空白。奉化水鸭通过国家新畜禽遗传资源鉴定,是我省近十年来被发现或培育的第一个新畜禽遗传资源。持续实施奶牛高产品系选育。

    (四)水产良种体系不断健全。完成5个新品种规模化养殖示范基地和6个主导养殖品种规模化种苗繁育场示范点。象山港湾水产苗种有限公司获评全国首家国家级岱衢族大黄鱼良种场,前期申报的浙江象山省级小黄鱼原种场省级验收顺利通过,行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标准化养殖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全市海水育苗种在全省占比50%以上,位居全省第1位。

    三、主要做法

    (一)政策聚力促发展。出台《宁波市强化种业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宁波市市级种质资源管理库(场)管理办法》等细化政策,支持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研发、人才引进、企业扶优扶强和种业提升工程等具体项目。

    (二)资源普查挖潜力。为农业农村部资源普查工作的收官之年,各级积极开展系统调查和发掘鉴定等相关工作。农作物类收集鉴定地方老品种、野生近缘植物资源317份,其中优异地方资源31份;畜禽类收集鉴定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9个畜种的23个品种;水产类共收集鉴定各类水产养殖种质资源100种,其中1个新品种为我市首次发现。

    (三)种质保护强根基。在本轮种质资源普查基础上,深挖本地特色和珍稀濒危品种潜力,通过加码保护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主体开展本地特色和优秀种源保护工作,年内专题召集行业专家和属地管理部门开展市级种质资源库审核和复查工作,筛选确定年度市级种质资源库(场)名录49家。

    (四)自主科研提新质。以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加快品种选育进度为目标,开展政策引导,鼓励院校和企业各自发挥研究优势和应用优势,开展生物遗传育种和分子育种前沿性方面的联合创新,支持种业企业吸收高层次创新人才开展育种制种研究。年内对主体研发育成的57个各类新品种,惠及相关主体13家次。

    (五)制种繁种再突破。我市各级农业部门通过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等方式,引导企业充分发挥保供推广作用,制种繁种面积产量再创新高。全市水稻制(繁)种面积首次突破5万亩,生产杂交、常规稻种660万公斤。瓜菜种子繁育面积8500亩,生产种子55多万公斤。浙东白鹅全年产苗鹅1000万羽以上,产值超3亿辐射13个省份。推广大黄鱼良种苗种822.4万尾,打入福建宁德等大黄鱼主产区;拟穴青蟹年产蟹苗超过4000万只。

    (六)营商环境有保障。为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犯罪行为,农业执法部门开展“绿剑”护“芯”专项执法行动,解决种业企业后顾之忧。继续在鄞州试行蔬菜制种研发综合性保险,对在蔬菜制种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直接损失的,或产品缺陷造成推广损失的,给予约定赔付。2023年赔偿各类主体40户、挽回经济损失达860万元。

    四、下步打算

    (一)继续实施科技创新攻关行动。聚焦“卡脖子”关键技术,在调研企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加强与财政、发改、科技等多部门沟通协商,通过创新支持政策,增加扶持力度等引导方式,继续鼓励科研院校和种业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加大育种研究投入,推动“经验育种”向高效“精准育种”转变,力争育成一批高效生态、进口替代、特色优势新品种,有效支撑我市种业强市建设。

    (二)继续实施生产推广提升行动。鼓励我市种业企业“走出去”,科学布局建设市外、省外良种生产基地。加快打造一批高标准、高集约化繁育基地,提高机械化、数字化使用比例,扩大良种生产规模。鼓励种业企业加强对外合作,通过参加博览会推介和引进新品种等方式,开展品种改良创新。

    (三)继续开展种业发展保障行动。在原有各类种业研发生产相关险种基础上,调研发掘企业育种制种需求,尝试在蔬菜瓜果、畜禽育种研发生产方面创新保险险种,有效抵御研发和制繁种风险。开展“绿剑”护“芯”行动。继续加强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严把准入关。开展“绿剑”护“芯”执法行动,加大种子生产和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侵犯品种权和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