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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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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7-01 11:26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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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5〕63号

    应东旭等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宁波市水产种业园区建设的建议》已收悉。该建议深刻分析了当前宁波市水产种业园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从高标准谋划和全方位推进两个层面提出了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具体举措,对推动我市水产种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华东地区水产种业蓝色“硅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现根据有关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投资促进局,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高标准谋划种业园区建设

    1. 进一步明确园区定位方面,我们将积极协调市级相关部门,结合国家《“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和我市“种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厘清园区的目标定位,聚焦水产种业的核心环节,努力打造集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良种繁育、测试评价和产业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种业园区。根据最新的产业发展趋势、技术进步方向以及市场需求变化,适时优化调整园区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园区建设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推动园区向高质量发展迈进。2. 保障园区用地用海需求方面,我们鼓励建设主体优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科学选址、布局合理的合理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我局将积极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新增用地需求调查摸排,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相关工作。同时我局将积极争取将园区核心研发、中试等关键环节的用地需求纳入相关规划,对水产种业研发用地给予优先保障考虑,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3. 园区建设扶持政策落实方面,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针对种业园区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引导更多优质的企业、人才和项目入驻园区,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加强与园区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为入驻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保障,包括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支持等,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2

    全方位推进种业园区发展

    1. 在争取财政资金保障上,我局将加强与市级财政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项目推进落地和加快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园区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2. 在推动种业项目招商方面,我们统筹推进水产种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吸引国内外知名的水产种业企业和科研机构入驻,加大对我市重点养殖品种(如岱衢族大黄鱼、海水蟹、罗氏沼虾等)创新攻关的扶持力度,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品种选育、良种繁育、良种推广应用等环节给予全方位支持,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户园区。持续加大水产种业园区在全国范围内的推介力度,引导市、县渔业部门主动宣传项目的区位优势和产业辐射带动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吸引更多知名企业投资园区,形成产业集群效应。3. 在园区种业人才引培方面,充分发挥“甬江人才工程”、 宁海和象山地方人才支持计划的作用,将种业人才团队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并提供“申报直通车”便利,引导国内外优秀水产种业人才优先入驻园区;针对园区发展急需的水产育种专家、遗传育种工程师、病害防控专家等高精尖缺人才,研究制定更具吸引力的专项引才政策,支持园区企业通过项目合作、技术入股、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集聚人才。大力支持园区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帮助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强化种业科技人才、管理人才、高素质技术人才自主培养,全力打造水产种业的“三支队伍”,为园区发展提供持续的人才支撑。

    感谢您对我市水产种业园区建设工作的关心。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4日

    (联系人:曾钢  联系电话:89186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