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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5〕61号
邵珺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宁波市水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第67号)收悉。经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策扶持是品牌建设的重要助推器。市政府制定专项扶持政策,为企业提供资金补贴和贷款支持,鼓励企业进行品牌创建、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市财政已预算安排绿色农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660万元,用于支持包括水产品在内的农产品品牌创建和质量提升等项目。我局充分利用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帮助企业改善绿色养殖和现代加工技术,助推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品牌意识培育。品牌是信誉的凝结、质量的保证、文化的载体。我市注重水产区域品牌培育,曾多次组织开展“宁波知名水产品品牌”“知名水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选和推介活动,对在品牌创建、质量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优先推荐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同时积极培育发展具有宁波地方特色的“浙产好食品·阿拉味道赞”产业,发展“象山大黄鱼”“长街蛏子”“明凤甲鱼”“宁海珍鲜”等地方名品,通过树立标杆,引导企业提升品牌意识和产品质量,提升行业品牌建设主动性。
三、提升品牌影响力。提升品牌影响力是品牌建设的核心目标。我市在提升水产品牌影响力方面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积极打造统一的“宁波水产品”品牌形象,通过参加国内外知名水产展览会,集中展示宁波优质水产资源和先进养殖技术,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其次,引导和支持企业进行产品创新和包装设计,提升产品附加值,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四、加强品牌质量管控。我们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广绿色养殖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保证水产品的安全与品质。同时加强水产品养殖、生产、流通等各环节的监督抽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水产品、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宁波水产品品牌的整体声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鼓励企业深入挖掘宁波海洋文化、渔耕文化、饮食文化等地域特色元素,将其有机融入水产品品牌故事、品牌形象和产品包装设计中,积极探索“水产品+旅游”“水产品+文创”“水产品+餐饮”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系统提升宁波水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塑造宁波水产品金字招牌。积极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为品牌建设提供坚实保障,筑牢水产品牌信任基石。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大对水产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和辅导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切实减轻企业品牌建设的税收负担;创新符合水产品行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解决企业在品牌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题。
感谢您对宁波市水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曾钢 联系电话:89186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