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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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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7-01 11:18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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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5〕57号

    俞彩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建议》收悉。经商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建立奖补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2024年市财政结合全市生态布局以及地区功能定位,系统构建绿色发展财政政策体系,出台了全市层面首个综合性生态保护政策——《关于建立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实施意见》。2024年全市下达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30.4亿元,并明确各地可统筹用于加大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建立重点水源地全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在生态补偿中的应用,完善生态补偿标准增长机制,丰富资金补偿、购买生态产品、人才支持等多元化市场化补偿方式。

    探索建立碳汇交易机制。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联合市发改委在宁海、余姚、海曙等毛竹重点区域推进毛竹林森林碳汇项目开发试点,提高竹农收入。

    2

    推进保护利用

    强化规划引领。市资规局结合“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调整,为宁海区域产业发展开拓空间,鼓励并支持相关竹制品加工项目在符合发展规划、空间规划、(行业)专项规划的前提下,并经环境影响评价做出可行结论后进行有机更新落地,提高竹制品加工产业可持续利用价值。

    提升基础设施。依法依规做好竹材分解点、竹林生产道路等用林保障,允许在不改变竹材堆放用地、晒场、贮存等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设施用途的前提下,开展竹材、竹笋的物理分解流程。

    合理开发利用。鼓励地方开展竹林经营林股份化流转,支持地方和经营主体合理利用部分公益林和保护重点区域外的天然林林下空间发展多种形式的林下经济。

    3

    强化服务指导

    壮大龙头企业。全市“以竹代塑”省级林业龙头企业2家、国家级1家,其中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宁波市竹韵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生产规模 3.8万吨,2024 年实现销售额 1.66 亿元。

    培育行业人才。成立了宁波工艺美术学院,全市现有国家级大师1名、省级大师6名、竹根雕大师工作室5家,宁波竹根雕列入浙江省首批历史经典产业名录。

    推进探索创新。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和路径探索,指导宁海县依托优良的自然环境,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体验活动,发展“生态+旅游”模式,拓展“两山”转化通道。指导宁海县积极谋划推进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开展EOD项目申报工作,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实现生态价值。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情况的答复说明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胡然挺  联系电话:89184259)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情况的答复说明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也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作为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域,宁波市近年来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创新探索,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实践模式。

    一、我市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情况

    近年来,我市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禀赋和扎实的生态治理基础,通过制度创新、模式探索和技术支撑,逐步构建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宁波模式”。

    (一)制度创新方面。率先建立了“公益损害赔偿+普惠式兑付”合作机制,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2025年4月,海曙区检察院联合区政府、区法院、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等单位签署合作协议,通过科学核算将无法原地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转化为可量化的生态产品(如碳汇、土壤改良等),有效解决了“生态资源难计量、难交易、难变现”的困境,使“沉睡”的公益损害赔偿金变为流动的"绿色银行"。如横街镇大雷村,其2656.38吨竹林碳汇项目通过该机制完成交易,若全镇9000多亩竹林全部交易,可为村集体经济增收近30万元。

    (二)实践探索层面。重点推进了水生态价值转化试点项目,形成了“三链融合”的发展模式。2025年3月,我市发布了首批11个水生态价值转化试点项目,这些项目依托各地水环境治理成果和水资源禀赋,聚焦“生态链—产业链—共富链”三链融合,通过开展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推动河湖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如象山泗洲头溪项目探索“村集合体”飞地抱团模式,打造共富工坊和龙溪峡谷漂流项目,实现幸福河湖形态、生态、业态“三态融合”;慈溪潮塘横江畔项目融合当地青瓷文化和优美生态,以5座泵站串联沿岸景点,形成幸福河湖锦绣带。

    (三)技术支撑方面。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为交易提供科学依据。海曙区通过联合宁波市环科院等单位进行专项调研,建立了生态产品核算体系,使竹林碳汇等生态产品能够量化交易。象山县则创新推出“蓝碳+产权+司法”生态补偿模式,2024年3月,象山县人民法院在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判决被告人认购422.5吨蓝碳生态价值产品,并通过象山县蓝碳生态碳账户进行核销,完成浙江省首例此类交易。象山法院牵头出台《关于在生态环境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蓝碳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为蓝碳司法工作提供了统一标准和制度保障。

    (四)区域特色发展。各地根据资源禀赋探索差异化路径。除水生态和森林碳汇外,北仑区干岙水库通过防洪提升、植被恢复等工程,从废弃矿坑变为集蓄水、防洪、农灌、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水库;镇海区三圣殿水库从荒芜之地变为景观长廊,沿岸的秦山村顺势建起露营地,1.4万平方米的湿地公园撬动百万旅游收入。

    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即“两山”转化)过程中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关键差距和挑战。

    (一)价值核算与评估体系不完善。标准化不足,缺乏统一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尤其是对调节服务(如固碳、水源涵养)和文化服务(如生态旅游价值)的量化方法尚未形成共识,导致评估结果难以横向比较。动态监测缺失,现有核算多基于静态数据,缺乏对生态系统变化的动态跟踪,影响价值转化的精准性。

    (二)市场化交易机制不健全。交易平台缺失,尚未建立成熟的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如碳汇、水权交易),生态权益的金融化、资产化渠道有限。需求端激励不足,企业对生态产品的购买意愿较低,缺乏强制性政策(如碳配额)或市场化激励(如绿色信贷优惠)。

    (三)产业转化路径单一。依赖传统模式,生态价值转化主要依赖乡村旅游、农产品销售等初级模式,高附加值业态(如生态康养、生物医药)开发不足。产业链整合弱,生态资源与文旅、健康等产业的融合度低,缺乏龙头企业和品牌带动,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四)政策与制度保障不足。跨部门协调困难,生态产品涉及自然资源、农业、文旅等多部门,权责分散导致政策执行效率低。补偿机制不完善,生态保护补偿以财政转移支付为主,市场化补偿(如流域横向补偿)案例较少,可持续性不足。

    三、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下一步计划

    (一)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体系,细化分类(如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等),提高核算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常态化的GEP核算和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发布核算结果,为政策制定和市场交易提供依据。

    (二)拓展市场化交易机制。推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林业碳汇等环境权益交易,探索建立宁波生态产权交易平台。完善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资金补偿+产业扶持+人才支持”的多元化补偿方式。推广“生态贷”“两山贷”等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GEP的绿色信贷、债券、保险等工具。

    (三)推动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发展有机农业、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康养产业等,打造“宁波样板”的生态品牌(如四明山、东钱湖等)。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绿色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建立宁波特色生态产品认证和溯源体系,提升生态农产品、生态旅游服务的附加值。

    (四)数字化赋能生态价值转化。建设“生态大脑”或数字化管理平台,整合GEP核算、生态资产交易、环境监测等数据,实现可视化管理和市场化对接。探索区块链在生态产品溯源、碳足迹追踪中的应用,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深化区域协作与制度创新。加强与上海、杭州等周边城市的协作,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跨区域联动(如新安江模式推广)。制定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文件,明确生态产品产权界定、交易规则和利益分配机制。推进象山港蓝碳交易、四明山森林碳汇、河姆渡文化遗产生态开发等示范项目。总结宁波(如宁海、象山等县市)的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的模式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