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因供应单位苗种供应时间调整,现将宁波市本级2025年6月份部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时间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放流品种放流时间:
放流时间 | 原计划放流时间 | 放流品种 | 规格 | 数量 | 放流地点 |
6月7日 | 6月4日 | 鲢鱼 | 体长≥3.0cm | 1250万尾 | 放流地点:姚江水域 |
6月8日 | 6月13日 | 拟穴青蟹 | 仔蟹Ⅱ期及以上 | 78.12万只 | 放流地点:杭州湾海域 |
二、保障措施:增殖放流后10日内,限制放流水域实施相关捕捞作业。加强放流水域巡查,对各类违法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
违法举报电话:967201,联系电话:0574-89186294。
特此公告。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