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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5〕45号
市政协农业和农村界别:
贵界别提的《关于深化“千万工程” 绘就乡村“新画卷”共筑和美“新家园”的建议》收悉。该提案对于提升乡村风貌、发展乡村经济、助力强村富民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经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旅游局,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141X”乡村规划体系。一是按需开展村庄规划编制,2024年各地共完成204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推进“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加快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为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等民生项目做好规划保障。目前,全市11个“通则”均完成了区级部门审查、专家意见征询、批前公示、市级第三方技术审查、市级部门审查等程序。三是完善村庄规划管理制度,印发《宁波市村庄规划编制管理规定(试行)》《宁波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创新规划“留白”机制,允许村庄建设边界内暂不明确开发建设用途的区域实施规划“留白”。四是建设数字赋能的“乡村规划一张图”,《关于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村庄规划模块)运行的通知》,依托“一张图”系统,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全生命周期实施监管。
(二)分类推进特色乡村建设。一是打造城乡风貌样板区。聚焦设施功能完善、特色空间打造、成果转化利用,深入推进城乡风貌品质提升,切实推动城乡融合发展。2024年建设省级城乡风貌样板区19个,新增综合样板区试点4个,获评省级共富风貌游线9条。二是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以农房建设或者改造项目为基础,根据实际集成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按照传统保护、改造提升、新建集聚三类推进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启动建设20个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三是推进未来乡村建设。围绕“一统三化九场景”要求,打造各类未来场景,2024年共实施项目360个,完成投资10.64亿元,投资完成率为101.3%,新增50个省级未来乡村,数量居全省第一。四是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建设。遵循“历史保护”与“活化利用”思路,推进村庄古建筑修复、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物整修、村内古道修复项目建设,并深挖历史文化资源,发展观光、研学等产业,实现以用促保。目前正在推进第十批、第十一批5个村建设,新增宁海箬岙村、象山墙头村、奉化西坞村入选省第十二批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名单。
(三)擦亮乡村生态宜居底色。一是强化乡村生态环境智慧治理。高位推动“甬有碧水”攻坚行动,紧盯重点断面水质,加快推进69个“一点一策”工程,2024年我市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持续提升,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98.9%,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二是巩固 “三大革命” 成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95.4%,出水水质达标率达99.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88.42%,建成规范化运维农村公厕2000座、省级星级公厕1000座。三是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种植业)监测工作,全年设定监测区域抽检水质样品416份,构建我市农业农村系统种植业源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评估体系。2024年新增生态拦截沟渠5条,提质增效17条。强化尾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提升,共设置监测点位600余个,2024年推进9个水产养殖提升模式示范,创建骨干基地5家。四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率先建设“1+5+X”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持续提升宁波(鄞州)城市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宁波(象山)海洋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宁波市杭州湾湿地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宁波(北仑)海湾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推进海曙区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建设,2024年新增3个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
(四)持续提升乡村风貌。一是规范宁波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印发《宁波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规定》,明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内容也可以包括建筑风格、外观形象、色彩等要求。二是开展乡村建筑规划管理技术标准研究。聚焦“农村村民住宅、农村集中居住区、乡村公共和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四种乡村建筑类型,挖掘“平地村庄、山地丘陵村庄、水乡村庄和海岛村庄”四种风貌特色类型的不同管控要求,重点围绕建筑间距、建筑高度等管控内容和建筑色彩、材质等建筑风貌引导内容进行初步研究。三是推进和美乡村“三大行动”。2024年完成农房改造2.25万栋、管线序化村164个、村道提升村237个,均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四是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围绕“十廊百河千村”的总体格局,持续推进河湖品质提升,完成农村水系综合整治527公里,建成幸福河湖特色廊带1条、市级幸福河湖31条、高品质水美乡村77个、“河湖网红”幸福风情点80处,发布我市首批11条幸福河湖水文化精品研学线路、10个幸福河湖滨水户外运动场所、11个幸福河湖水旅融合景点。
(五)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一是稳妥有序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2023年,我市北仑区、余姚市和象山县获批开展为期2年的入市试点,共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9宗、面积46.88亩、成交金额3018.3万元,有力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增添了动力。二是支持办理闲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许可。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对依法取得、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规则的闲置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办理集体建设用地许可。三是推动闲置农房盘活。出台《关于深化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全市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推进会,开展市级闲置农房盘活特色样板村培育,2024年全市新增闲置盘活农房2634宗、面积24.52万平米,农户增加财产性收入5823.45万元,村集体收益1630.52万元。四是大力推动乡村运营。通过资源要素高效整合、产业业态创新培育、多元主体协同联动,大力发展各类乡村新业态,激活乡村经济发展新动能。目前,全市91个行政村通过创新运营模式,成功培育涵盖村咖、露营基地、研学教育、特色民宿、非遗体验等634个新型经营业态。
二、下步打算
(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入户宣传、推广“定时定点”、更新分类设施等方面,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88.5%、农村易腐垃圾清运量占比2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75%以上。指导镇村持续开展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和提档升级,特别是加快改造功能落后、设施陈旧、有碍观瞻的农村公厕。开展农污治理行政村242个,新增治理农户7.66万户,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96%以上,出水达标率95%以上。推动改造农房2.25万栋、管线序化村65个、村道提升村330个。
(二)加快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深入实施《宁波市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实施方案(2023—2027年)》,持续打造幸福河湖建设标志性成果。聚焦幸福母亲河、高品质水美乡村、15分钟亲水圈等幸福河湖建设重要载体,在建设成果可感可及、群众收获幸福感安全感方面走出新路。2025年计划完成农村水系综合整治150公里,建成幸福河湖廊带3条、幸福河湖25条,新增城乡亲水节点50处、水上运动场所10处。
(三)激活乡村运营内生动力。厘清多元运营主体权责边界,提炼推广不同类型的成功经营模式。持续实施“乡村CEO培育计划”,引进培育懂乡村、通市场、会经营的复合型运营团队,深挖乡村资源特色推动乡村运营,2025年计划新引育乡村CEO 60名。建立动态项目招商库,开展运营“相亲”、招商引资等活动,促成村集体、运营团队、业态经营主体对接合作。
感谢贵界别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8918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