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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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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6-24 08:58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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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5〕33号

    宋小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民宿产业扶持发展的建议》收悉。现根据有关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答复如下:

    近年,我市以产业融合、资源整合、服务提升为重点,积极推进休闲农业工作。累计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1个,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3个,省五星级农家乐11家。结合春夏秋冬四季特点,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累计有6条线路入选全国休闲农业精品线路,52条线路入选省级休闲农业精品线路。2024年全市农家乐休闲农业营收37.6亿元,接待游客3435万人次,带动12815户农户增收。通过农民丰收节、宁波农业博览会、国际茶文化节、中国开渔节等农业文化节庆活动,带动农业采摘游、特色农产品销售。

    针对建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加大对农耕文化和乡土特色资源的挖掘,丰富农文旅融合产业形态,协同推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和民宿经济提升发展。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打造 “农旅融合示范项目”: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农旅融合示范项目”。

    一是打造农旅融合高地。开展农村文化资源摸底调查,加快农耕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活化利用,充分挖掘乡村传统技艺、手工“达人”,打造“土”专家集聚高地。抓好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持续深化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进3个重点村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乡村运营,加快打造一批乡村运营团队、运营师和运营品牌,推动乡村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闲置资源转化为产品和服务,培育“村超”“村晚”“村咖”等“村字号”IP,建成10个以上农文旅融合乡村运营样板村,其中省级乡村运营先行村试点4个。二是优化金融服务保障。支持探索多元投入机制,优化“农创贷”“农创保”“浙里兴农”等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支持,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贷款工作,强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不高于一年期lpr50%的比例予以补贴。支持休闲观光型农业龙头企业实施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市级财政予以最高400万元补助。

    2

    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引导民宿经营与农产品销售联动,深入挖掘农产品特色

    统筹发展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健全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发展机制,完善农业地方标准,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巩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成效,提高乡土特色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新认定绿色食品30个以上。支持以农业产业优势赋能休闲农业品牌建设。鼓励农旅融合主体与周边农场、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和村集体合作,开展“住宿餐饮+农事体验+农产品消费”,打造“田园慢生活”,增加农家乐休闲农业附加值和游客黏性。

    3

    实施返乡创业扶持计划

    集成打造“聚才引才、技能提升、创业帮扶、联农促富”为一体的青年入乡实践站点 120 个,为入乡青年提供“实践-孵化-创业”全链条式服务。其中,包含以文旅运营有限公司、乡创旅游开发公司等为主体的农文旅融合型实践站点15个。联合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社局、团市委等部门开展“青创客扎根计划”,积极对接高校院所,打造一批示范基地。探索多元投入机制,优化“农创贷”“农创保”“浙里兴农”等金融服务,为入乡青年提供更多金融支持。组织开展“奔甬而来”农业农村专场招聘会,试点实施乡村CEO招募活动,推行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通过定向培养、专场招聘、实训实践、基层锻炼等形式,持续拓展青年入乡渠道。

    4

    建立乡村民宿培训

    持续深化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2025年计划培育现代“新农人”30300人,其中乡村农旅发展人才1300人。联合成人学校等单位共开展民宿经营管理农民培训班,课程涵盖民宿精品民宿打造、AI赋能民宿管理等。重塑农民学院、农民学校、农民田间学堂“三位一体”现代化培训体系,进一步创新培训理念,将农民培训与产业能动、村民致富和乡村治理有机结合。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

    (联系人:林佳  联系电话:89185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