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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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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6-24 08:56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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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5〕32号

    陈仲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农业公共区域地标品牌影响力的建议 》(第5号提案)收悉。提案中您表达了希望发挥“农创客”的作用,助力宁波特色地标农产品的推广及产业链的发展的宝贵建议。经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农创客是一支活跃在农业农村广阔田野上的新生力量。近年来,我市立足激发青年农创客群体活力优势,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农创客广泛参与推广宁波特色的地标农产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旅结合等农业新业态,并进行了许多有益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在强化品牌建设与市场推广方面中不断发力。近年来,我市已培育2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如余姚甲鱼、象山白鹅、岱衢族大黄鱼等),21个产品入选省“土特产”百强名单,涌现出半岛味道、宁海珍鲜、慈农优选、江北农好、四明臻货等一批全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及余姚榨菜、慈溪杨梅、奉化水蜜桃等产业区域公用品牌。一批具有统筹设计策划能力的青年农创客团队,整合地标农产品资源,进行创意策划和电商运营能力,成为打造统一品牌矩阵方面的生力军。如农创客左敏团队为“莫笑农”品牌设计IP和包装,提升产品辨识度。优先组织农创客主体参加市内外各类涉农展会和活动,积极推进优质农产品进城、开拓市场,2024年宁波绿色地标农产品在农民丰收节和中国国际农交会集中展示,现场销售额近百万元,签约超2000万元。

    二、在延伸产业链与产业融合方面崭露头角。通过“品牌化+数字化+产业化”三链同构,发挥农创客在技术、营销、资源整合中的核心作用,着力拓展农产品深加工与多元化开发、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推动地标农产品从单一生产向全链条价值提升转型。余姚市大力发展杨梅加工产业,进一步整合浙江大学等科研资源,推动新技术落地,引进和培育杨梅酒企业10余家,年收购原料3000余吨,推动杨梅保底收购价格达到4-5元/公斤,有效带动杨梅全量化利用和梅农有效增收。奉化区农产品加工科创园区通过搭建创业平台载体,对接创业资源要素,招引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农业研究机构及广大创业人才入驻,成为以水蜜桃加工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农业创业园。慈溪市坎墩农创园已通过“农旅+”模式实现年产值超2.4亿元,通过蔬果种植+研学活动,提升产品附加值。

    三、在数字化赋能与技术升级方面突显优势。农创客成员均在4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年轻化、知识型特性明显,新理念新技术接受程度高、接受新事物速度快,在推广智慧农业技术,数据驱动精准营销等方面具备先天优势。在推广应用农业生产新技术方面,鄞州区汪琰斌的归本农场通过机械化、智能化管理实现2600亩水稻种植。在扩大线上销售方面,涌现了许多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电商直播、跨境电商、离岸电商等新业态,发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此外,通过电商平台分析消费偏好,优化产品定位。如蟹大人团队通过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年销售额突破2000万元。

    四、在政策与金融支持方面独具资源。从2022年起,我市启动实施万名农创客培育行动,落实农业生产领域大学生就业创业奖补一系列政策,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条件。2024年市县两级奖补创业就业大学生206人,投入资金400万元。市科技局设立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博士创新人才2类人才项目,鼓励40周岁以下的农创客开展申报,遴选时独立设置农业组别,择优立项,每年立项约占总数的10%。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以农创客、返乡大学生等乡村人才为重点支持对象,在信贷投放、融资成本、保险保障等方面加大资源倾斜,分层分类满足乡村人才融资需求。截至2024年末,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余额 15.53亿元,较年初增加0.41亿元,增长2.71%。此外,还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将涉农经营主体所拥有财产、资源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权属纳入抵押物范围,破解因抵押物不足导致的融资难问题。截至目前,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集体林权、海域使用权、村集体经济股权等均纳入了抵押物范围。

    下步,我市将围绕新农人培育目标,加快农创客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政策扶持、金融保障、体系建设、要素保障。针对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培育壮大农创客队伍。梳理省市关于支持农创客培育发展的意见和政策,逐步健全农创客培养、平台提升、组织建设、要素保障和评价激励等全链条培育机制。计划2025年培育农创客2000名以上,累计培育1万名。探索开展分类培训,围绕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等个性化需求,推出种养技术、市场营销、农产品电商、乡村运营等不同培训课程,实现“一站式”培训服务全覆盖。探索开展分级培训,将优秀农创客纳入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培训范围,建立健全创业导师制度,开展创业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农创客申报甬江人才工程,享受相关激励政策,推动农创客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素质整体提升。

    二是强化商贸流通主流渠道对接。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品牌流通渠道,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销售同步发展,推动农产品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商超、进餐企、进网络、进景区。充分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产品发布会等平台及农民丰收节、开渔节等农事节庆活动,策划农产品消费活动,创新消费场景,以节促品,以节兴市。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今年计划新建20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结合干线物流、异地仓储、航空运输资源等,降低物流综合成本。

    三是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坚持市场化导向,提升产品品质,塑造品牌特色,增强品牌竞争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保障”原则,聚力打造“阿拉宁波”区域公用品牌+15个县级农产品产业公用品牌的复合品牌体系,培育一批“优而强”大宗农产品品牌,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美而精”精品农产品品牌,建立完善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新三品”体系,不断提高品牌市场占有率和溢价能力。到2027年,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覆盖产品数量达到1000个。

    四是加强农创客创新创业要素保障。政府做好各类资源统筹、要素保障。在品牌发展方面,继续加大对认证补贴、宣传推广等环节的支持力度,推动品牌培育。在用地保障方面,联合市资规部门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市级以上农创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每年安排不少于全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5%的新增建设用地比例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含农创项目)和项目发展用地需求。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

    (联系人:林佳  联系电话:89185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