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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4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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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6-24 08:54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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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5〕30号

    夏杰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宁波市农业品牌建设的建议》(第449号提案)收悉。经商市文广旅游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农业品牌是保障农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的重要支撑,对于农业经营主体拓展市场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我市大力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实施农业品牌振兴行动,品牌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全市有效期内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有机食品合计383个,其中绿色食品企业246家、产品357个,绿色食品企业主体和产品续展率连续3年保持全国前三;绿色食品生产面积超14万亩,年产值近10亿元;地理标志农产品20个,面积60万亩,居全省第二;有机食品主体4家产品7个。2022年4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成功注册全市唯一一个带宁波行政区划名的涉农产业集群商标“阿拉宁波”,覆盖全市农产品品类278项。品牌农产品种类基本覆盖了农林牧渔各产业,涌现出半岛味道、宁海珍鲜、慈农优选、江北农好、南塘河等一批全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及余姚榨菜、慈溪杨梅、奉化水蜜桃等产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一批代表宁波地域特色的农特“金名片”脱颖而出,基本形成了“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的农产品品牌体系。

    针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下步我市将深化调研,做好落实,出台宁波市农业品牌相关扶持计划,推进我市农业品牌建设: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强化品牌战略整合规划

    一是培育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加大自主品牌建设,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技术创新应用,促进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引导品牌主体以消费者为中心,提升品牌规划、运营服务、营销推广、监管保护等能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质量效应的品牌。二是加强“两品一标”认证监管。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注册。三是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保障”的原则,聚力打造“阿拉宁波”区域公用品牌+10个县级农产品产业公用品牌的复合品牌体系。支持余姚榨菜、余慈杨梅、奉化水蜜桃、象山红美人、镇海水果番茄、鄞州雪菜、慈城年糕、象山梭子蟹、象山白鹅、长街蛏子等有较高知名度的产业区域公用品牌,优化提升半岛味道、宁海珍鲜、慈农优选、江北农好、四明臻货、南塘河等一批全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覆盖产品数量超过700个。

    2

    加强农产品品质标准化建设与管控

    一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与品牌建设配套的农业生产基地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等,完善品牌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全过程质量控制标准体系。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网格化管理、全程化追溯等制度机制,打造完善监管、监测、标准、追溯、共治五大体系。完善农安网格化管理体系,地产主要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是保障食品安全。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纳入“浙食链”系统,加快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标准化、运营管理专业化、内部管理规范化、经营服务优质化、社会评价常态化建设。用好“阿拉宁波”品牌核心产区数字化可追溯平台,完善应用标准化体系与质量追溯体系。加强检验检测力量,坚持定量监测与定性监测相结合,完善农产品产地和市场检测体系。

    3

    创新品牌宣传推广模式与策略

    一是进一步明确农业品牌定位。着重突出我市名特优新产品的独特性,如绿色有机、地域特色等核心价值。二是深化品牌文化内涵。将宁波地域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等元素融入农业品牌建设中,展示从种植到收获的细节,传递产品安全与优质,持续讲好品牌故事。三是加强产品展示展销和宣传。线上通过微信、抖音等平台发布产品信息、直播活动;线下利用农民丰收节、农博会等大型的节庆活动和展示展销会平台,推介我市优质农产品,强化品牌宣传氛围营造,提升我市农业品牌曝光度和竞争力。

    4

    培育壮大品牌主体并促进协同发展

    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培育,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和农产品加工设施改造提升,实施一批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设施、农产品生产加工设施、冷藏设施、烘干中心等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全年计划新实施项目70个,完成投资2.5亿元,计划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家以上。强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创客、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贷款、设施农业贷款的利息支出,市级财政予以不高于一年期lpr50%的比例予以补贴。加快培育新农人,推进万名农创客培育行动,逐步健全农创客培养、平台提升、组织建设、要素保障和评价激励等全链条培育机制,2025年培育农创客2300名,进一步完善农创客补助政策。加大农业经营主体分类培训,围绕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等个性化需求,开展种养技术、市场营销、农产品电商、乡村运营等不同培训课程,推动农业主体素质整体提升。

    5

    健全品牌保护与危机应对机制

    一是强化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品牌知识产权数据库,加强对品牌商标、专利等的监测与保护,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二是鼓励企业建立认证体系。积极申请获得有机、绿色等认证或申请地理标志保护,提升品牌信誉,增强品牌独特性。三是依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实时监测市场动态与舆情信息,提升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

    (联系人:洪坤城  联系电话:8918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