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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5〕29号
董海浩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农村居民消费的建议》(第237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现根据有关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答复如下: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提升农民收入,加强医疗、教育等农村公共服务保障,大力推进乡村新能源、冷链物流、农文旅融合等农村新基建,创新优化促进农村消费政策。2024年我市农民收入实现全面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203元,增长5.9%,绝对值全省第4位,增速列全省第7位,增速排位明显上升。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能消费” | 我们将紧扣市委“三个新”“三个化”目标,以“千万工程”为牵引,以城乡融合发展为主线,统筹强城、兴村、融合,聚焦山区海岛及平原薄弱乡镇、聚焦农村农民,着力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稳住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拓展转移性收入增长空间,千方百计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加快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2025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将达到 5.3 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 1.60,农民与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差缩小到 1.86。 |
2 | 多维度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保障,促进“敢消费” | 医疗保障方面。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工作,实施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全额资助特困、低保(含困境儿童)、低边等困难群众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至去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95.6万人,资助8.8万名困难群众参保。与省民政大救助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实现特困、低保(含困境儿童)、低边三类重点救助对象数据的实时共享更新。 农村教育方面。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制发《宁波市义务教育集团(教共体)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通过以城带乡、以优扶弱、资源共享、一体发展,缩小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学校质量整体提升。建强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十四五以来,全市优秀教师向乡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1404人。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和三轮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扶持计划,推动职评评审向乡村教师倾斜,在偏远农村学校任教满15年并仍在此岗位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
3 | 多方位加快建设农村新基建,促进“新消费” | 乡村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方面。我市在现代设施农业项目中对冷库设施按照市级30%的投资比例予以补助,到去年底,全市共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548个,库容221万立方,主要类型有中高温库、低温库、预冷库、速冻库、气调库等。 乡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面。截止去年底,建设农村公共充电桩15255个,提前三年实现“乡乡全覆盖”“城乡半小时充电圈”的省定目标。后续,我市将结合“四好农村路”和“四沿美丽富裕干线路”建设,做好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广工作。 农文旅融合方面。2024年,大力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体验、科普教育、休闲采摘垂钓、农耕文化等多种形式的休闲观光农业活动。支持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文化企业合作,开发农创手工艺品、乡村文创伴手礼等特色产品。将乡村文化驿站、农家书屋、非遗工坊等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完善“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硬件配套。整合乡村闲置礼堂、祠堂等场所,结合农时开展“文化赶集”“乡村夜演”等活动。全市累计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1个,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3个,累计6条线路入选全国休闲农业精品线路,50条线路入选省级休闲农业精品线路。下一步,我们将抓好各类主体培育和农文旅融合发展。2025年计划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家以上,新培育农创客2300名,新引育乡村CEO 60名,建设省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带2条,建成10个以上和美乡村运营样板村,打造10个以上宁波“农业公园”。 |
4 | 多层次优化农村消费环境,促进“愿消费” | 促进农村消费方面。制定《宁波市大力提振消费扩大需求专项行动方案》,涵盖了基础消费、文旅消费、农村消费等十个方面,成立宁波市大力提振消费扩大需求专班。根据2025年消费券发放计划,首创农产品消费券,全年发放资金600万元。与此同时,我市的汽车消费券、餐饮消费券等商务领域消费券,其发放范围均覆盖农村地区和农村人口。组织参加2024宁波农博会,累计实现现场交易额4670万元,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额达2180万元。组织1000多个优质特色农产品参加2024浙江农博会,共获得18个金奖、45个优质奖。所属区(县、市)均对参加展示展销活动的农业经营主体出台相应的补助政策。举办2024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宁波主场活动,收集并推出宁波土特产“四季甬味 十桌百鲜”特色菜品百余种。 农村消费市场监管方面。注重加强食品溯源,推动芹菜、香蕉、牛肉、牛蛙等重点品种上链追溯。截至目前,我市“浙食链”注册商户共计57427家,重点品种上链率97.74%,重点主体上链率97.35%。持续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1年来,全市累计建成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店1483家。加强整治打击力度,印发《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联合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协同快反等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结合“菜篮子安全守护”行动,逐步提升农村地区农贸市场、配送企业、生鲜门店等经营主体的检测能力,扩大重点品种及高风险项目检测覆盖率。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日周月”自查,积极推动农村食品小作坊等实施先进管理体系。指导各区(县、市)打造1个以上食品消费“安心村”。 |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
(联系人:洪坤城 联系电话:8918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