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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5〕23号
朱升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农业保险质效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改进支农惠农工作、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现根据有关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宁波金融监管局,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对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户要增加优惠政策,提高补助金额,切实增加农户福祉,降低农民购险压力。 | 2024年积极落实政策要求,优化调整三大粮食作物相关保险财政补贴比例,争取中央财政转移补贴资金1289万元,降低种粮农户投保成本超20%;修订生猪养殖保险条款,提高母猪生产倍数并降低农户自缴比例25%。下一步,积极争取加大财政补贴力度,进一步减轻农户保费支出负担。 |
2 | 适当扩大理赔范围,相关部门牵头简化农户赔付手续,提高服务方的服务水平,及时对购险农民进行赔付,保证农民后续正常的生产生活。 | 已联合市财政局出台《2025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支持保险机构在重点农业生产区域建设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综合服务,提高投保农户获得感。下一步,建立完善灾害数据模型,优化保险产品,拓展服务领域至特色农产品和加工环节,为农业生产各环节提供全面风险保障;开展农险机构考评,指导配齐服务设施,提升农险人才队伍和基层网点建设水平,优化服务质效。 |
3 | 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投资,农业是一国之本、一市之本,保障农业生产,对受灾群众进行及时的赔付,保证赔付金额,最大可能地维护农民利益。 | 深化“政银联动”机制,引导银行机构线上快速响应,金融机构开展田间走访和产业链调研,加大规模化种植主体支持,2024年新增农业融资担保13.97亿元,在保余额达15.53亿元,担保规模稳中有升。累计担保超63亿元,涉及项目6700余个,惠及3000余户经营主体,带动就业超3万人。下一步,深化政银合作,创新金融产品与抵质押物融资模式,推广产权抵质押融资,优化贷款流程,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加强农险经营机构管控,优化理赔管理效能,提升理赔服务效能,切实增强农户获得感和满意度。 |
感谢您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市农业农村局向人大代表提供的建议参考资料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李浩鑫 联系电话:89187041)
附件
市农业农村局向人大代表提供的建议参考资料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推进我市各类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不含渔业)约4.87亿元,为全市9.38万户(次)农户提供176亿元的风险保障,农业保险深度约1.26%,保险密度1078元,走在全国全省前列。2024年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如下:
(一)迭代全类农产品保险菜单,打造全链保障。按照“扩面、提标、增品”要求,贯穿农产品全生命周期,实行农户点菜、保险端菜、按需保障,实现全品类应保尽保。目前,已形成6大产业领域、45项保险品类、共135个险种,其中48个险种为全国、全省首创,填补了近40项国内保险空白,多次荣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的高度赞誉,并在嘉兴、绍兴、衢州等浙江省多地市以及厦门等外省地区得到广泛复制推广。2024年在全省率先推出高标准农田综合保险,将其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财政补贴目录,每亩保额3000元,市县两级财政补贴50%保费,截至2024年底,累计承保40余万亩,显著降低农户风险,筑牢为粮食生产基础。
(二)推行粮食全生长周期保险,稳住粮食能源。着力提高粮食生产保障水平,2024年先后开发水稻育秧保险、水稻节气保险、水稻收获期降雨烘干费用补偿保险等品种,实现粮食从制种-育秧-种植-收割全生长周期的风险保障,同时将小麦保障水平提升至1000元/亩。全市承保小麦25万亩,承保早稻34万亩,承保晚稻71万亩,承保杂交水稻制种6万亩,保险覆盖面在85%以上,有效破解了种粮过程中的各项风险,让种粮农户更有信心、更有底气,进一步调动种粮农户的积极性,稳住我市的“粮袋子”。
(三)扩大地方特色品种覆盖面,保障特色农业。围绕各区(县、市)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开发和创新力度,因地制宜推出白芍种植(海曙)、洋蓟种植(北仑)等新险种,推动“一县一品”项目落地。2024年地方特色品种参保农户超4万户(次),提供风险保障金额超20亿元。承保规模较2023年同期增长超过3%,其中网箱养殖大黄鱼气象保险承保规模同比增长52%,香榧气象保险同比增长59%。地方特色险种的扩面,切实防范和化解了特色农产品生产风险,有效支撑了我市地方特色农产品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提高财政保费补贴充足度,减轻农户负担。积极落实《关于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通知》要求,及时优化调整早稻、晚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早稻、晚稻收益保险财政补贴比例,主动争取中央财政转移补贴资金1289万元,我市种粮农户投保早、晚稻种植保险完全成本+收益保险自缴保费从每亩14.7元和20.7元下降到每亩11.2元和16.2元,下降幅度20%以上。同时,新修订生猪养殖保险条款,将母猪生产倍数从20倍提高到25倍,将生猪养殖保险农户自缴比例由20%下降至15%,下降幅度25%。
(五)持续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深化普惠金融。2024年,联合气象局、保险及银行机构推出“气象贷款+保险担保+农业保险”金融综合服务,综合运用气候适宜性等级、气象灾害风险等级、防灾减灾能力等数据,通过贷款保证保险覆盖信贷风险,成功落地首笔“气象贷”40万元,有效缓解农户在完善基础设施和抵御气象灾害资金需求的双重压力。大力支持金融机构推进“裕农贷”、“农机贷”、“种植贷”等一系列涉农贷款产品,2024年农户贷款余额突破2300亿元,占全市住户贷款余额15%,农户贷款增速度近几年保持在20%以上。
(六)不断扩大政策辐射覆盖面,带动农业发展。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支持各大保险机构在重点农业生产区域建设农业保险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种植技术、防灾减灾、农机维修等综合服务,显著提高投保农户获得感。深化“政银联动”机制,引导银行机构运用线上化工具快速响应需求,显著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与便利性。金融机构同步开展田间走访和产业链调研,进一步扩大对规模化种植主体的支持力度,2024年新增农业融资担保13.97亿元,实现在保余额15.53亿元,担保规模同比稳中有升。已累计为农担保超63亿元,涉及项目6700余个,惠及经营主体超过3000户,累计辐射带动就业超3万人。
二、下步工作举措
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将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核心,聚焦粮食安全与特色农业风险保障,持续稳定主粮作物保险覆盖面,支持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保险,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稳步提升农业保险服务“三农”质效,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业保险体系,全面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与农民获得感。
(一)聚焦重点,服务全局发展。积极争取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减轻农户保费支出负担。推动“一县一品”向“一县多品”发展,制定特色农业保险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具有市场潜力但覆盖率低、保障额度不足的特色品种。建立健全灾害数据模型,优化保险产品,通过行业协会鼓励农户参保,做好风险分散工作,提供优质、持续的保险产品。拓展服务领域至特色农产品、农产品加工等环节,开发专门保险产品,为农业生产各环节提供全面风险保障。
(二)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充分保障农户和单位的知情权,与地方有关部门协同开展惠农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海报、墙体广告及微信、短信、网站等多种方式,实现多渠道、全方位宣传。针对投保农户签名确认、承保验标、承保公示等核心环节,加强流程建设和专项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利用技术升级有效管控投保告知、公示、保单送达等环节。指导农险经营机构加强保前、保中、保后管控,优化理赔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理赔服务效能,切实增强农户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创新机制,强化金融支农。严格落实《浙江省农业生产设施产权抵押贷款操作指引(暂行)》,探索建立农业生产设施抵押登记“跨部门协作+全链条服务”机制,协助完成全流程服务,激活农村资产和产权的金融属性,提高抵押贷款办理效率,推动抵押贷款落地、扩面、成势,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持续与金融机构合作,研发多样化金融产品,深化抵质押物融资创新,推广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优化贷款流程和服务,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加强与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政策合力,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推动农业保险与信贷业务深度融合,为金融支农提供有力风险支撑。
(四)强化队伍,推动服务下沉。开展农险经营机构考评,指导其科学配备服务车辆和专用设备,提升农险人才队伍和基层网点建设水平,落实承保理赔队伍分设隔离,明晰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专职和协办人员培训管理,开展农业保险知识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减少投诉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