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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5〕16号
陈珍莹委员:
您在宁波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创新公司治理机制
2023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就强村公司组建、运行、管理等方面做了明确指引。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导意见,以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区(县、市)或乡镇(街道)政府为主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参股组建公司实体或入股县、乡级联合发展平台,以项目联建等形式统筹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市已有强村公司100家,其中由乡镇主导的强村公司占比54%。同时,积极探索引入职业经理人团队参与强村公司运营,组建乡村CEO联盟,举办乡村CEO路演大赛,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鼓励镇乡(街道)主导依法依规设立强村公司,重点吸纳相对薄弱村参股,完善“强村公司+专业团队”经营模式,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品,注重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效益与公平相结合、权利与责任相结合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成效显著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相关规定已在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联合起草制定的《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若干措施》中吸收,将在近期征求意见后印发。
二、关于探索更有效的经营模式
近年来,我市组织实施了农村集体经济“消薄”攻坚行动,市级统筹安排4亿元资金,县、乡统筹安排“消薄”项目财政资金5.6亿元,每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落实2亩建设用地指标,真金白银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其中,主要的模式就是组建强村公司,通过强村带动、产业集聚、项目牵引,构建片区发展联合体,实现“发展共谋、事务共商、资源共享、乡村共富”。如慈溪市龙山镇牵头黄杨岙等1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共同出资成立慈溪市龙飞保障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依托毗邻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的区位优势,合作建设经营“共富区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投资2.5亿元建设规模5.6万平方米的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通过租赁经营、入股分红每年预计可为每个村集体增加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积极探索“强村公司+村集体+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强村公司+乡镇+企业+村集体+农村劳动力”等多种模式,引导强村公司发展资产经营、社会服务、订单生产、工程承揽等稳健型经营模式,在制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规划时优先安排强村公司发展项目。
三、关于分类管理强村公司
强村公司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盘活乡村闲置资源、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带动农民共同富裕等方面,展现出了独特的优势和潜力,但在实际运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一些强村公司由于缺乏专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好的运营项目,导致长时间不营利,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注销一批、规范一批、提升发展一批”的思路,对于经营业绩突出,带动致富明显的强村公司,引导建立规范化运行机制,形成具有现代化管理水平的优质强村公司;对于确实不符合市场发展,没有持续发展潜力的,进一步和镇、村沟通,进行引导退出;对于有资源可挖,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明显的村社,引导新设一批强村公司。
四、关于打造更有力的人才队伍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现代“新农人”队伍建设,大力引入和培育一批懂农村、善经营、会管理的青年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用市场化改革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目前,全市已累计引育乡村CEO 300余人,动态入库“新农人”2.7万余人,农创客8000余名,涌现出以奉化庙后周村、宁海葛家村、江北环云湖四村、鄞州城杨村等为代表的优秀运营村庄。
下一步,我们将以现代“新农人”队伍建设为抓手,开展强村公司带头人专业培训,扩大强村公司经营管理专业化队伍。支持有条件的强村公司根据需要引进有经验、懂管理、会经营的职业经理人,完善“强村公司+专业团队”经营模式,提升强村公司市场竞争力。鼓励强村公司就近吸纳本地农村闲置劳动力,引导本地能工巧匠、施工队等与强村公司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带动农民增收。
五、关于建立更完善的监管制度
2024年,根据省纪委、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我市实施了“三清一促”专项行动,其中“一促”就是促进强村公司规范运行,行动期间,全市共排查强村公司100家,发现了财务监管不到位、内控机制不健全等各类问题24个,均按时完成了整改销号。
下一步,我们将以强村公司数字化名录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指导强村公司健全内控机制,实行投资运营负面清单管理,具体做到“四不得两严禁”,强村公司不得投资经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环境污染、违法用地等违法违规违背政策的项目,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出借资金给个人和私营企业,不得替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融资;严禁违法转包项目,严禁向个人及非金融机构借款。加强对强村公司的监督指导,将村集体经济控股的强村公司纳入“三资”监督管理和集体经济审计范围。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夏依达木 联系电话:89186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