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宁波市乡村产业项目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3〕80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绿色畜牧改造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42号)要求,现对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审核的宁波市鄞州塘溪芳芳家庭农场(鄞州西古基原生态放养生猪养殖场)绿色畜牧改造提升项目的市级拟补助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5月9日-5月15日)。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
联系单位:宁波市农机畜牧中心,联系电话:0574-89385561。
附件:宁波市乡村产业振兴资金项目(绿色畜牧改造提升)第四批资金审核结果表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9日
附件
宁波市乡村产业振兴资金项目(绿色畜牧改造提升)第四批资金审核结果表
区(县、市) | 主体名称 | 地址 |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 | 核定实际投资额(万元) | 核定市级财政补助金额(万元) |
鄞州区 | 宁波市鄞州塘溪芳芳家庭农场(鄞州西古基原生态放养生猪养殖场) | 鄞州区塘溪镇童村西古基 | 193 | 186.77 | 5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