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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6月宁波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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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5-29 09:54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宁波市本级2025年6月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放流时间、品种、规格、数量和水域:

    放流时间

    放流品种

    规格

    数量

    放流地点

    6月3日

    黄姑鱼

    体长≥5.0cm

    110万尾

    放流地点:象山港

    6月3日

    褐菖鮋

    体长≥3.0cm

    11.36万尾

    放流地点:象山港

    6月4日

    鲢鱼

    体长≥3.0cm

    1250万尾

    放流地点:姚江水域

    6月4日

    中华鳖

    体重≥50g

    10715只

    放流地点:姚江水域

    6月9日

    日本对虾

    体长≥1.2cm

    3637万尾

    放流地点:象山港

    6月10日

    大黄鱼、小黄鱼

    体长≥5.0cm

    693万尾

    放流地点:南韭山海域

    6月12日

    日本对虾

    体长≥1.2cm

    4129万尾

    放流地点:象山港

    6月13日

    拟穴青蟹

    仔蟹Ⅱ期及以上

    78.12万只

    放流地点:杭州湾海域

    6月16日

    黄姑鱼

    体长≥5.0cm

    90万尾

    放流地点:象山港

    6月16日

    大黄鱼

    体长≥5.0cm

    500万尾

    放流地点:南韭山海域

    6月17日

    大黄鱼

    体长≥5.0cm

    486万尾

    放流地点:南韭山海域

    6月18日

    鳙鱼、草鱼、花䱻

    体长≥3.0cm

    2250万尾

    放流地点:姚江水域

    6月20日

    日本对虾

    体长≥1.2cm

    2917万尾

    放流地点:象山港

    二、保障措施:增殖放流后10日内,限制放流水域实施相关捕捞作业。加强放流水域巡查,对各类违法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

    违法举报电话:967201,联系电话:0574-89186294。

    特此公告。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