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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宁波市本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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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5-23 14:58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宁波市本级2025年5月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放流时间、品种、规格、数量和水域:

    放流时间

    放流品种

    规格

    数量

    放流地点

    5月26日

    曼氏无针乌贼

    受精卵

    400万粒

    放流地点:渔山海域

    5月27日

    中国对虾

    体长≥1.2cm

    4245万尾

    放流地点:象山港宁海铁江

    5月29日

    曼氏无针乌贼

    受精卵

    333万粒

    放流地点:渔山海域

    5月30日

    中国对虾

    体长≥1.2cm

    3333万尾

    放流地点:象山港宁海铁江

    二、保障措施:增殖放流后10日内,限制放流水域实施相关捕捞作业。加强放流水域巡查,对各类违法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

    违法举报电话:967201,联系电话:0574-89186294。

    特此公告。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