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七十一条之规定,现对5艘涉渔“三无”船舶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予以公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为公告期(即5月19日至5月30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联系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齐宇达,联系电话:0574-89298519,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文化路14号。
附件:5艘涉渔“三无”船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5年三无船无主事先告知书甬农(渔业)罚听告字〔2025〕第0513-1号.doc
2025年三无船无主事先告知书甬农(渔业)罚听告字〔2025〕第0513-2号.doc
2025年三无船无主事先告知书甬农(渔业)罚听告字〔2025〕第0513-3号.doc
2025年三无船无主事先告知书甬农(渔业)罚听告字〔2025〕第0513-4号.doc
2025年三无船无主事先告知书甬农(渔业)罚听告字〔2025〕第0513-5号.doc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