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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三农”课题研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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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4-30 15:42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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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甬委农办发〔2025〕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要求,聚焦宁波市“三农”领域战略性、政策性、实践性重大问题,进一步发动社会智力资源参与“三农”政策研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根据市委农办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三农”课题研究,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承担单位,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一)重点课题

    1.着力推进宁波市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对策及机制研究

    2.探索宁波种业“硅谷”建设:基于优势挖掘与瓶颈突破的路径研究

    3.宁波市青年人才入乡激励与乡村CEO分层分类培育机制研究

    4.宁波市农业特色产业竞争力比较研究

    (二)一般课题

    1.宁波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研究

    2.宁波市高质量推进智慧农业实践与对策研究

    3.宁波市农事服务中心高质量联合和联动路径研究

    4.宁波市乡村片区组团运营路径研究

    二、课题要求

    (一)课题组应认真审题,准确理解题意,把握研究要点(附件1),严格按制式《宁波市“三农”课题申请书》(附件2)限定的内容填写。《宁波市“三农”课题评审活页》(附件3)必须严格按照表中的提示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报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信息。

    (二)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三)发布单位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予以评审,并选择优秀课题予以立项,重点课题每项资助8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6万元。

    (四)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协议书时限要求提交研究成果,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务必准确全面地反映课题的研究要点,决策建议稿须具有被相关部门采纳的应用价值。课题研究成果归发布方所有,单独发表须经发布方同意。

    (五)凡以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等为基础申请课题的,须在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申请结题(相似度不能大于30%)。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五年内申请宁波市市“三农”课题的资格,并追回课题经费。

    (六)本批课题要求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研究工作并提交成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由宁波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受理。具体包括:《宁波市“三农”课题申请书》(原件一份),《宁波市“三农”课题评审活页》(一式六份),申请材料均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在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的同时,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电子文档。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及网上申报内容,保证申报者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写内容一致,签署明确意见。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504室

    邮政编码:315000

    联系电话:0574-89386344

    联 系 人:黄启威

    专用邮箱:nbsnkt@163.com

    附件:附件1:2025年宁波市“三农”课题研究指南.docx 附件2-宁波市“三农”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3-宁波市“三农”课题活页.doc

    1.2025年度宁波市“三农”课题研究指南

    2.宁波市“三农”课题申请书

    3.宁波市“三农”课题评审活页

    中共宁波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