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1号令《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象山县鹤浦镇鹤进村村民项云华所属渔船浙象渔油00233编号为“(浙甬)船捕(2023)FZ-200020号”渔业捕捞许可证遗失,声明作废,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