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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宁波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员推荐名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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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4-22 15:07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甬农发〔2025〕55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充实仲裁员队伍,提升仲裁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规定,我市农业农村部门于2025年1月至3月开展了仲裁员遴选工作。经过报名推荐和资格审查,现择优确定291名仲裁员人选,建立全市共享共用、互认互聘的仲裁员推荐名册,推进跨区域仲裁,推动涉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仲裁员受聘后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章程和仲裁规则,稳妥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异议、内部管理、运行、收益分配纠纷等仲裁案件,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应当做好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日常工作,推动当地将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支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各区(县、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及时印发调整后的仲裁员聘任名单,并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调整后的仲裁员名册。

    附件:宁波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员推荐名册

    55关于公布宁波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员推荐名册的通知.doc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