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围绕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目标,坚持产管并重、严优并举,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态势,持续保障优质农产品供给,保持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一)推进重点品种药残治理。聚焦大口黑鲈、牛蛙、豇豆、芹菜等药残问题突出品种,进一步落实建档立卡、包片检查、上市抽检等措施,督促生产、收购主体全面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持续开展综合治理。组织开展针对性技术指导和培训,鼓励建立片区服务交流群,为农户提供便捷技术指导。
(二)防控特色品种风险隐患。组织做好草莓、杨梅、葡萄等本地特色、大宗品种生产情况排摸工作,在批量上市期加强风险监测,确保风险排查不留盲区。针对易发生药物残留超标、舆情关注等品种,加大监测力度,根据需要定期集中检测并公布结果,主动消除负面舆论隐患,严防小风险演变为大问题。
(三)加大违法打击力度。突出重点品种、重点时期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绿剑”“亮剑”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私屠滥宰、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强化市县联动、部门联合、行刑衔接,加大常态化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四)统筹做好风险监测工作。提高风险监测针对性、覆盖面,推动全市定量监测达到2.0批次/千人。市本级计划安排例行监测1300批次、监督抽查1300批次、专项监测7975批次,配合完成好农业农村部和省对我市的各项风险监测工作,按时完成2025年度市民生实事项目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各地针对本地特色品种、风险因素等实际制定监测计划,确保定量检测数量、监督抽查比例等指标任务达标。
(五)开展食用农产品溯源扩面行动。扩大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应用覆盖面,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制定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标准,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多场景应用,重点市场配置合格证自助打印终端,开展品牌农产品、绿色食品等优质产品的合格证附具情况核查,加强直供学校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
(六)提升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拓展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平台应急预警服务功能应用,组织农产品应急演练活动。做好春节、两会、“3·15”、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健全重点舆情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
三、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七)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做好相关“一县一品一策”质量标准提升项目后续实施、验收工作,完善建设档案。积极争取资源,推动做好农业标准制订征集、新标准立项、到期标准修订等工作。抓实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引导更多主体申报A级绩效评价,提升农业标准应用实效。
(八)推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大技术指导培训,因地制宜推广绿色种养殖模式和病害防控技术,推动农产品生产转型升级。做好省级以上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申报工作,争取新建市级优质生产基地10家。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获证农产品评估检查,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动态监管机制。
四、夯实常态化监管基础
(九)完善基础监管体系。加强乡镇基层网格员、农资经营人员培训指导,规范提升基层人员巡查、快检、投入品科学使用及宣传引导能力。开展生产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评价工作,拓展监督抽检、评优补助等信用应用场景。组织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农产品检验技术省赛、国赛。
(十)加强农安科普宣传。结合科技下乡、丰收节、食品安全月等活动,开展“甬有农安”主题宣传,推动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等农安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工作。邀请农业技术专家、检测员、生产技术能手等,组建农安科普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