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总结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1135”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
  • 阅读:
  • 时间:2025-03-04 08:55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之年。做好全市“三农”工作,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和“三个新”“三个化”要求,重点实施“1135”行动,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持续深化“五彩农业”“四美乡村”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奋力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1条主线。紧紧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这个核心任务,以“千万工程”为牵引,以城乡融合发展为主线,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一体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加快缩小“三大差距”,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新机制,奋力打造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

    二、锚定1个目标。紧扣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目标,推动各项工作指标全省争先进位,力争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5%以上,和美乡村覆盖率达到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4万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61。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即打造10个以上“宁波农业公园”,构建“十链百亿”农产品精深加工体系,做深做实“十桌百鲜”土特产文章,推动建成10个以上数字农业工厂,探索形成10个农事服务联盟,全面建成10条美丽乡村风景线,建成10个以上和美乡村运营样板村,建设10个以上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打造100个以上青年入乡实践站点。

    三、突出3个优化

    (一)优化“大三农”产业政策体系。

    落实“8+4”经济政策,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府工具,推动财政支农资金继续保持较大投入力度,结构不断优化,使政策目标取向性更一致,政策组成结构更合理,推动产业资金兑现直达快享。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完全成本和收益保险逐步覆盖粮食全产业链。按照“大稳定、小调整、有创新”的基本原则,稳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调整,完善农业保险创新机制。加力推进新型农业主体综合保险和精准投保理赔。全市农险保费在原来5亿的基础上增加5%以上,保额达160亿元以上。(计划财务处、产业与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处、农机畜牧处、渔业发展处)

    (二)优化重大项目谋划管理。

    抢抓“两重”“两新”政策窗口,从市级层面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建立农业农村项目库,争取纳入省“千项万亿”项目一个以上,并积极向上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谋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100个以上,年度计划投资100亿元以上,重点推动建设10个以上重大农业农村项目。健全农业用地保障机制,以“多田套合”为契机,密切对接资规部门,推动有特定位置需求的农业设施用地、农业产业建设用地、农村发展用地调出永农,优化农业农村用地空间,破解发展瓶颈制约。(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产业与市场信息处、农田建设管理处)

    (三)优化青年入乡发展环境。

    完善青年人才向乡村流动导向机制,发布青年入乡创业就业政策“明白纸”,组织开展“奔甬而来”赴省外高校招才引智活动;加快构建乡村人才“四链”融合发展机制,建强具有宁波特色的“1+10+N”现代“新农人”培育体系,探索建立“产业资源共享平台、‘新农人’合作交流平台”两大平台。深化涉农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拓宽农业行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通道。全市新培育“浙农英才”50名、农创客2000人以上,累计培育“头雁”240人、现代“新农人”6万人以上,累计创建“四链”融合发展集聚区5个、“浙农英才”工作站6个以上,新建青年入乡实践站点120个。深入实施乡村CEO培养计划,高质量引育60名乡村CEO。(组织人事处、产业与市场信息处、科技教育处、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四、抓好5强联动

    (一)强基固本,实现粮食生产“十连增”。

    1.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体系,完善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机制,重塑粮油补贴结构,探索建立粮油补贴与亩产水平、复种指数等挂钩机制。实施“十百千”培育行动,改造提升10个现代种植业精品园、开展100个粮油高产高效绿色示范片(方)试点、培育1000个种植业示范大户(主体),以点带面,推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统筹做好防灾减灾和病虫害防治,实施“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全年粮食种植面积、产量稳定在172.58万亩、75万吨以上,油菜面积、产量稳定在15.5万亩、0.68万吨以上,大豆面积、产量稳定在7.8万亩、0.28万吨以上。(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提升多元化食物供给水平。践行大食物观、大农业观,实施新一轮“菜篮子”提升工程,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确保蔬菜、水果、肉、蛋、奶和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270万吨、127万吨、12万吨、4.5万吨、4万吨和114万吨。进一步优化蔬菜区域布局、种植结构和上市档期,保证均衡供给,建设蔬菜保障基地9.5万亩以上。贯彻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方案,持续稳固生猪基础产能,规模养殖场保有量稳定在205家以上,推进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绿色区间。编制现代渔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推进五个水产养殖产业带建设。大力推广适合本地的共生、轮作模式,发展稻渔综合种养面积稳定在3万亩、稻菜轮作模式10万亩以上。加快建设鲑鱼陆基循环水养殖二期、三期等项目。(发展规划处、产业与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农机畜牧处、渔业发展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

    3.提升农田建设管理能力。开展农田建设提质年行动,以县域为单位,谋划打造一批区位优势突出、规模集中连片、粮食生产能力稳定高效、融合产业业态丰富多彩的现代化良田样板。强化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和资金监管,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万亩,新增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8.2万亩。协同推进“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多田套合率”力争达到83%以上。优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农田建设管理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4.提升农业“芯片”矩阵式发展水平。持续推进种业强市建设,开展宁波市杂交水稻制种规范制定,出台宁波市现代种业强市行动实施方案,加大种业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分子育种,持续做强“2(水稻、果蔬主打品牌)+X(一系列细分领域种业单项优势品牌)”宁波现代种业品牌矩阵,提升种业“含新量”,撬动“含金量”。全市新增省级新品种审(认)定或登记30个以上,年制种面积达6万亩以上,种业年产值达50亿元。打造种业标志性成果,建设完成蔬菜种质创新与应用平台、水稻种质资源智慧库、浙东白鹅祖代场、拟穴青蟹国家种业阵型场育繁设施等18个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形成一批“全国进位、浙江领先和宁波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农机畜牧处、渔业发展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

    (二)强链增效,打造百企千亿“土特产”。

    5.加大“土特产”精品化培育。做深“一县一特、一镇一业”,壮大余姚榨菜、象山红美人柑橘、余慈杨梅、奉化水蜜桃、浙东白鹅、岔路黑猪等特色产业,构建“十链百亿”农产品精深加工体系,建成单条产值超十亿元的乡村“土特产”全产业链2条以上,力争全产业链产值310亿、增长8.4%以上。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土特产”产品品牌创建,做深做实“十桌百鲜”乡土文章。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做足做活“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文章,支持企业开展产、运、加、销一体化技术研究,围绕特色产业,推动农产品多元化创新开发,全量化、增值化利用,新建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基地)1个。(产业与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农机畜牧处、渔业发展处、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

    6.加力推进农业品牌建设。统筹发展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健全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发展机制,完善农业地方标准,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巩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成效,提高乡土特色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新认定绿色食品30个以上。加强农业品牌文化赋能,提升“阿拉宁波”市级农产品公用品牌和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继续扩大中国农民丰收节、农博会、茶博会等系列活动影响力。(产业与市场信息处、安全监管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

    7.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带动小农户增收相挂钩的扶持政策,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持续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不断优化市级、省级、国家级龙头企业队伍梯度结构,提升服务带动能力,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家、国家级1家,新培育年产值亿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储备企业2家、10亿元以上企业1家,力争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超1800亿元,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超400亿元、出口100亿以上。(农村经济合作指导处、产业与市场信息处)

    8.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品质评价和认证制度,持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深化农兽药残留攻坚治理,巩固豇豆、芹菜等种植治理成效,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绿色防控技术,推行新型健康种养模式,指导做好上市速测把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监测和隐患排查总计8200批次。开展“甬有农安”科普宣传,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确保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98%以上。(安全监管处、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

    9.加速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建立土壤健康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推广配方肥4.85万吨、有机肥10万吨,建设省级绿色防控基地10个。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健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制,新建生态低碳农场32家。强化养殖尾水治理,标准化改造池塘1000亩,尾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1000亩。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整建制全链条全要素综合防治试点。实施伏季休渔、增殖放流等渔业资源保护修复,新放流海淡水苗种8亿单位以上。培育绿色农业新增长点,围绕农业重点产业建立碳排放与碳汇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农机装备应用。推进全市屠宰企业GMP改造,推动屠宰企业提档升级。持续深化“两化”行动,全面提升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科技教育处、农田建设管理处、渔业发展处、农机畜牧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

    (三)强势联动,做好“四美”联创“大文章”。

    10.打造宜居宜业和美新家园。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以“一村一带”建设为引领,新建未来乡村30个,构建“1+N”和美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建设单元,试点推进和美乡村先行试验区20个;建成省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带2条、“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3条,全面建成10条美丽乡村风景线。打通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和美好生活的通道,推荐全国休闲农业精品线路2条以上,实现休闲农业营业收入35亿元以上。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实施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和美乡村建设三大行动,农房改造1.2万栋、管线序化60个村、村道提升330个村。开展“边界村”风貌提升行动,促进县域边界村整体协同建设,市际边界村充分展现宁波形象。(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处、产业与市场信息处)

    11.打造宁波“农业公园”新蓝图。实施美丽田园建设“1231”行动,建立一套美丽田园长效管控机制,实现失管田园基本消除和田园环境基本整洁“两个基本”,累计打造10个万亩方、100个千亩方、1000个百亩方“三个一”工程,评选100个最美田园,打造10个以上宁波“农业公园”,推进“田园变公园”。加快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全域布局秸秆收储网点,支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拓展秸秆收储用功能,大力推动“秸秆饲料化”利用,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力争达到6万吨,建成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5个,新建(改扩建)年处理能力1000吨以上秸秆利用企业3家,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率达35%以上。(产业与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发展规划处、科技教育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

    12.打造文明乡风新高地。开展乡村人文建设活动,开展农村文化资源摸底调查,加快农耕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活化利用,充分挖掘乡村传统技艺、手工“达人”,打造“土”专家集聚高地。抓好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持续深化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进3个重点村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乡村运营,加快打造一批乡村运营团队、运营师和运营品牌,推动乡村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闲置资源转化为产品和服务,培育“村超”“村晚”“村咖”等“村字号”IP,建成10个以上农文旅融合乡村运营样板村,其中省级乡村运营先行村试点4个。协同推进农村移风易俗,丰富村民文体活动,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处)

    13.打造县镇村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推动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工作,协同推进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推进村庄适老化、适儿化改造,营造全龄友好、安全健康的乡村生活环境。协调推动农村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优化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结构,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提升。(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处)

    14.打造乡村安全治理新效能。开展渔业安全十大攻坚行动,完成3900艘以上渔船北斗三代终端更新改造,利用大数据算法开发进出港报告智能核查、疲劳驾驶识别提醒系统,推出服务渔民的“口袋气象”小程序,推进《宁波市渔业安全生产条例》审议出台,以项目化、清单化推进渔业安全本质提升。持续抓好务实管用治理方式的总结提炼和推广应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乡村治理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推动清廉村居小微权力监管“制度工具箱”扩容升级。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安全监管处、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处、农村经济合作指导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四)强村富民,打好农村改革“组合拳”。

    15.实施“多地联动”改革行动。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推进农村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延包试点,指导督促4个区(县、市)及到期村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试点,实现18个以上村社完成延包合同签订,承包地稳定率和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推进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试点,探索建立完善流转议价机制、价格引导机制和价格风险防范机制,延伸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创新土地利益三方分配机制,争取列入全国试点。继续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试点,构建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善交易平台,规范交易流程,拓展平台功能。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新建农业标准地5万亩以上。严守政策底线红线,实施“农宅焕新”行动,健全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问题专项整治试点工作。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农村经济合作指导处、市农业行政执法队)

    16.实施集体经济“提低”“扩中”“攀高”协同推进行动。深化片区组团发展模式,谋划强村带弱村发展机制,推动村与村之间的资源整合、品牌共享,鼓励村集体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发展途径,推动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到80%,村集体经济超千万元村达70个。巩固“三清一促”专项行动成果,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加强村级债务管控。探索闲置资源盘活利用路径,新增激活利用闲置农房2000宗以上。(农村经济合作指导处、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处、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17.实施农民增收提级行动。以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为引领,加快建立农村居民“四大收入”持续均衡较快增长机制和助农增收工作体系。出台《关于加快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从富民产业培育、农村改革创新、农民技能培训等维度,挖掘新的发力点,推动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加大产业共富项目带动、保险健康兜底、岗位开发增收等专项帮扶举措推进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支农项目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利益联结机制,开发保持公益性岗位5000个以上,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农办秘书处、区域协调发展处)

    18.实施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行动。全面提升政策、农技、法治、审批等领域服务效能,大力发展围绕“土特产”全产业链打造全生命周期服务场景,持续优化乡村营商环境。优化行政审批业务,加快行政许可“信用+”服务事项提质扩面。依托“浙农牧”“浙食链”跨部门公共数字智治平台,深化肉类检疫检验增值化服务改革。加快杭绍甬三地动物检疫信息化进程,畅通产地、途中、目的地等环节动物检疫监督信息,实现三地动物检疫证明电子证照互认互通,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执法服务增值化,对涉农企业开展全过程合规指导,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业行政执法队)

    19.实施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升行动。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列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深化涉农领域立法攻坚,论证修改《宁波市渔业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组织开展《宁波市家庭农场促进条例》调研,力争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审议项目。开展整市统筹提升土地仲裁服务能力试点工作,建立规模化、专业化、全市通用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全国首个《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涉农纠纷多元化解。强化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防范化解行政争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宅基地执法、海洋综合执法等重点难点领域完善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政策法规与改革处、农村经济合作指导处、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

    (五)强智赋能,点燃数字“三农”“新引擎”。

    20.全方位推进农事服务现代化发展。以农事服务中心为载体,大力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以北斗替换工作为契机,稳步推进全市农事服务中心数字化改造和设施设备联网,新(改)建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7个以上,探索建立10个以上农事服务联盟,聚力实现农事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加快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整县制打造乡村数智生活馆,建成乡村数智生活馆25个。谋划推动农业农村领域低空经济发展,拓展“低空+农业”新应用,打造农业低空生产作业、监测、运输、治理、农文旅消费先行试点和成熟应用场景,实现主要农作物农用无人机作业面积150万亩次以上。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线上线下一体发力拓展农产品营销渠道,着力破解销售难题。(农机畜牧处、产业与市场信息处、市农机畜牧中心、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

    21.全维度推进智慧农业迭代式发展。构建“数字+设施+机械”智慧农业发展体系,以数字农场、数字牧场、数字渔场等设施种养为重点,推广“农业产业大脑+未来农场”等发展模式,全年计划新完成设施农业项目70个以上,总投资约2.5亿元,建设提升农业设施大棚0.8万亩以上,新增省级数字农业工厂15个、未来农场1家以上。全面推广持续推广“浙农码”使用,赋能“土特产”品类,探索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标识与“浙农码”深度融合。(产业与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渔业发展处、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

    22.全过程推进农机装备提档升级。扎实做好农机重大项目谋划,持续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制造运用水平。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新增各类补贴机具3300台(套)以上。深入推进农机领域“两新”工作,力争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等主要农机装备累计更新率达30%以上。推动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再上新台阶,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89.5%,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4.7%,水稻机插比例提高到65%以上。(农机畜牧处、市农机畜牧中心)

    围绕目标任务,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六干”精神,强化干部担当作为,深入开展“三联三送三落实”,打造“一懂两爱”的高素质、专业化“三农”铁军,不断汇聚抓改革促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为打造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市域样板,推动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增添“三农”风采、贡献“三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