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省、市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坚持创新驱动、赋能乡村、试点示范,不断激发乡村发展新动能,高标准、高水平、高品质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美丽乡村分类创建深化提升。编制新时代美丽乡村“十四五”规划、出台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方案,结合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城乡风貌塑造行动、乡村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等,大力开展未来乡村、艺术赋能村、“一环十线”等建设,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升级发展。全市创建省级示范县2个、示范带2条、特色精品村38个,保护利用历史文化重点2个、一般村3个;培育艺术赋能村50个,“一环十线”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今年重点打造多彩农园、绿谷樟溪、蓝色海湾、滨海休闲等4条美丽乡村风景线,长370公里,完成进度64.4%。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有效开展。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亚运举办为契机,制定下发专项行动方案,组织“三查二评一保”活动(全域地毯式排查、分级分类查、对标对表查,第三方评估、专项评选,保长效)。全市共梳理整改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点位清单5436个,累计清理垃圾10.7万吨,田园废弃物4.3万吨,治理乱堆乱放7.1万处,投入用工28.2万人次。
(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聚焦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优化提升。设施改造提升进展顺利,全市整合农村厨余垃圾处理站点52个,提升改造农村厨余垃圾资源化站点、回收网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25个项目。示范创建项目进展良好,创建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高标准示范村40个。慈溪市、奉化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验做法先后在央视新闻直播间报道等。
(四)农村公厕服务水平加快提升。全面推广“所长制”,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动、紧密配合”的所长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五位一体”的长效管理体系。会同大数据中心开发农村公厕监管系统应用,对全市在册登记农村公厕服务管理情况开展实时动态监管,建立县-镇-村三级“所长”巡查制度、保洁员打卡制度、问题整改闭环制度和公众监督通道等,镇海九龙湖镇试点已运行。年度新(改)建农村公厕439座,备案省级星级农村公厕230座、示范公厕21座。
二、存在问题
(一)美丽乡村建设系统集成不够。村庄特色风貌塑造不够明显,县与县、镇与镇交界处仍然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薄弱环节,串点连线成片整体提升有待加强。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不高。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不稳定,农村资源化站点需进一步优化整合,城乡一体治理体系未形成,农村面广量大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落实难。
(三)农村公厕运维管理难度大。个别村未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标准对厕所进行改造,基础功能尚欠缺,个别村未落实“所长”责任制,“三有四无”管理要求未执行,管理服务未到位。
(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形成。村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接乱牵、乱拉乱挂整治,往往整治一段时间后又复原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工作打算
聚焦大美宁波总蓝图,坚持激发动能、共建共享、系统集成、整体提升,紧扣生态宜居标线,集中打造未来乡村、艺术赋能村等特色亮点,全域推进“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全面展现具有宁波特色的新时代美丽乡村新风貌。
(一)聚焦系统集成提升。按照点上出彩、线上精彩、面上共美的要求,串点连线成片,统筹开展美丽城镇、美丽河湖、美丽田园、美丽村庄、美丽庭院“五美”联创,整体提升山、水、林、田、路、房等“六度空间”,推进全域秀美。全市新增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1个、特色精品村50个,基本实现省级美丽乡村达标村全覆盖。新启动建设“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4条,新启动建设省级未来乡村36个,新增艺术赋能村50个。
(二)聚焦资源利用提质。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强化源头分类、典型示范和数字化监管,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稳定性。加快设施设备改造提升、规范管理和标准化运维,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城市分类处理体系融合,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新增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高标准示范村20个、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典范村50个,整合提升农村资源化处理站点、中转站10个,农村厨余垃圾就地处置产出物检测和5个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监测点建设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实现零增长,分类资源化利用率100%、可回收利用率达76%。
(三)聚焦运维管理提级。坚持“政府监管、民众监督”原则,迭代升级农村公厕监管系统应用(2.0版),新增农村公厕一张图、保洁员考勤、信息监管等模块,提升农村公厕服务智慧化管理水平。推进农村公厕多级巡查,年度县级巡查率达40%以上、镇级巡查率达100%,进一步压实农村公厕管理责任。鼓励各地继续开展农村公厕提档升级,加强农村公厕运行维护,努力把农村公厕建好、用好、管好。
(四)聚焦长效机制提能。按照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和《迎亚运宁波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开展“三查二评一保”活动,加强督导抽查频次,进一步压实村级主体责任,发挥村民主人地位,凝聚各方力量,做到有制度管事、有钱办事、有人管事,推进农村环境管理长效常态化运行,确保村庄常年干净、整洁、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