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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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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1-16 15:24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2024年,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工作要求,锚定争当深化农村改革排头兵目标,以城乡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为抓手,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显著实效。局获得全省涉海涉渔安全生产成绩突出集体称号、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微视频”“微课程”创作竞赛二等奖及优秀组织奖,法治建设经验入选全省农业农村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典型案例。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获评全国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工作突出集体;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获评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领域成绩突出集体。1件案例被评为农业农村部2024年第一批渔业船舶安全执法典型案例。4件执法案卷被评为部省优秀案卷。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法治项目入选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奉化区农业农村局法治经验入选全省农村改革十大典型案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坚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工作决策部署要求,落实落细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局主要负责人按照职责清单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研究部署年度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主持制定《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在省农业农村厅浙农号专栏发表署名文章《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解读粮食安全保障法。在“渔业安全宣传周”期间,主要负责人亲赴象山县石浦镇给全市渔民上“开船第一课”。进一步压实“关键少数”法治建设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开展集体法治学习8次。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列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法治根基。

    (二)着力健全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

    我局充分发挥立法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立项申报和调研起草。圆满完成《宁波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宁波市渔业安全生产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立法调研报告和《条例》草案。完成市人民政府规章《宁波市渔业安全生产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申报《宁波市现代种业发展促进条例》《宁波市家庭农场发展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构建起“全闭环、规范化”的审查机制。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不平等对待企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推动一部规章列入2025年度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废止项目;清理市委规范性文件2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8件、局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科学有效。

    (三)深入推进农业农村依法行政工作

    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年初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年终公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深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发声制度,全力维护政府公信力,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圆满办结《市人民检察院磋商意见书》,创新通过行政调解方式处置重大纠纷8件,避免刚性处罚激化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相关经验入选2024年度全省农业农村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典型案例。创新出台农业农村部门主要合同类型示范文本,对外签订合同应用尽用,将示范文本格式纳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并强化合同文本合法性审查,有效降低合同起草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不断充实法律专业人才队伍,2024年新增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1名,新发展公职律师2名,合计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8人,公职律师7人。举办全市农业农村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法治专题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等活动,推动形成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新热潮,有效提升农业农村部门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四)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做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强农业、海洋渔业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框架下的条块衔接、协同指挥,进一步理顺区(县、市)执法机构和乡镇(街道)职责边界,健全市、县、镇三级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下沉人员力量,不断延伸执法监管触角。聚焦基层执法人员实操能力提升,印发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乡镇农业执法检查手册,确保赋权事项有效实施。组织创作行政执法视频课程,获得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微视频”“微课程”创作竞赛二等奖及优秀组织奖,并在农业农村部主办的三农头条APP等平台展播。加强行政执法协同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监管一件事”,合力开展联合检查。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亮码率、掌上执法开通率、掌上执法激活率、抽查事项覆盖率、到期任务完成率、信用风险结果应用率、抽查结果公示率均为100%。实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开展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项整治,对705个处罚案件清理自查,就梳理出的325个问题并已全部整改到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程序规定》及听证程序规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督促整改案卷问题,1件案例被评为农业农村部2024年第一批渔业船舶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2件执法案卷被评为农业农村部渔政执法优秀案卷,2件案卷获评省市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五)全面提升重点领域执法效能

    围绕农业农村工作大局,紧扣保障农业渔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安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渔业应急指挥、海洋资源环境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农业“四季四心”“绿剑”,渔业“春雷”“亮剑”“铁拳”、伏季休渔、内河禁渔、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行动,护航高质量建设农业强市。全市农业领域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62起,结案571起;海洋与渔业领域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07件,结案691件,挽回经济损失合计数千万元。全面推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依法实施农业农村领域首违免罚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针对现实执法困境,组织市司法局、海事法院等部门召开宁波市海洋渔业领域防范“小过重罚”专题会商会,统一执法口径,破解法律适用难题,实现处罚案件程序正义、公平合理、过罚相当,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六)不断创新农业农村普法宣传举措

    着力构建农业农村领域百名普法讲师、千名普法志愿者、万家学法用法示范户“百千万”普法格局。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和手段,依托宁波市农业农村普法讲师团,结合备春耕、开渔节、农民丰收节等农事节庆,开展贴近农民生产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宪法进农村”系列活动,举行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新提任干部集体宪法宣誓仪式,举办全市“乡村振兴,与“宪”同行”为主题的书画摄影作品评选展览、乡村法治集市。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中向行政相对人开展释法说理,实现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启动“法助农企”公益普法活动,局负责人分头带队深入农业企业座谈走访,解决政策堵点和纠纷难题,形成具有宁波辨识度的普法品牌。组织开展新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宣传解读活动,回应社会关切,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

    (七)协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鼓励支持村民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打造适合当地的自治模式、自治平台,优化村民社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行使方式,陆续涌现一批乡村治理的法治经验和典型案例。象山首创的“村民说事”多次获得部省改革奖项;宁海县率先实施的“小微权力清单36条”经迭代升级入选2023年全国农村改革典型案例。“村易通”产权平台改革经验得到农业农村部刊发推广,村级债务全链条监管获农业农村部领导批示肯定。江北区创新集体资产“智管家”入选2023年度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提名项目,奉化区创新“1234”基层矛调模式入选 2023年全省农村改革十大典型案例。乡村治理体系持续优化完善,不断释放法治动能,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基层智慧,凝聚基层力量。

    (八)持续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

    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拓宽政务服务深度和广度,落实首问负责、即问即办、AB岗等政务服务制度,组织评选全市农业农村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十大案例,全力打造“审批效率高、办事流程简、服务感受好”的农业农村营商环境。目前共有行政审批事项66项,所有事项均开通“网上办”“掌上办”“全城通办”“一网通办”,全年共办结行政审批4768件。摸底梳理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中介进入宁波市中介服务平台,严格把控核验中介服务资质和信用信息,开展中介超市平台晾晒,激发中介市场活力。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放管服”等各项改革措施,简化渔船审批材料和流程,推行不见面审批、窗口下沉、前移服务等便民措施,开展渔船集中办证、“送服务上门”活动,组织水生野生保护动物上门年审、推出证照到期提醒服务。开展入韩渔船负责人业务培训,有效提高渔民涉外风险防范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成效的同时,也应清醒认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一些困难与不足。一是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在“三农”工作全局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少数同志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农业农村领域立法、执法、依法治理等工作成绩与宁波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市域样板的规格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法规工作专业化复合型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市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全职从事法规工作的人员数量普遍较少,法学专业学历背景的工作人员占比较低,专业力量配置不尽合理。三是海洋与渔业执法面临诸多挑战。我市各港口外省籍渔船进出频繁,进出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超员缺配、越界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全时段、全海域监管难度大、效率低,一线执法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主线,突出争先、创优、进位,全面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切实发挥法治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促进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重点推进地方立法,完善涉农法律体系。全力推动《宁波市渔业安全生产条例》列入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审议预备项目,力争早日制定出台。开展《宁波市现代种业发展促进条例》《宁波市家庭农场发展条例》两项涉农地方性法规调研工作,注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总结提炼我市种业发展、家庭农场建设特色实践经验,推进相关改革任务。协同开展市人民政府规章《宁波市海钓管理办法》调研工作,破解新兴业态治理难题。组织制定《种业合规指引》《水蜜桃产业合规指引》,促进我市农业领域重点产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

    (二)持续强化依法行政,防范化解行政争议。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一方面督促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协助起草机构开展意见征集、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等程序性工作。另一方面提高审查审核质量,从人员、制度、机制等各要素保障法制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生态环境保护审查发挥作用,推动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科学民主合法。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防范合同风险。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源头治理,推动实现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三)变革重塑农业执法,持续提升执法效能。着力推动执法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变革。进一步突出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开展“绿剑”护农保春耕、“双夏”“秋收”农机安全、种业护“芯”、“春雷”“铁拳”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事前预防+事中审查+事后长治”执法监管模式,落实首违不罚、告知承诺和两轻一免等制度,提高包容审慎执法案件数量和比重。实施渔业安全生产本底提升、数智助渔体系能力提升、部门联合执法效能提升、执法队装能力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流程规范提升、普法宣教质效提升等“六大提升”行动,全方位铸造执法硬核、夯实执法根基、提升执法效能,打造多跨联动、规范有序的宁波样板。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