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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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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9-03 08:30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处
  • 我市以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扶持为重点,加大助企联企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着力拓展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为农业强市建设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基本情况

    到2022年底,全市共有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97家,其中市级342家、省级51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1家。共培育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17家,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6家,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按类型来分:生产加工型289家、市场流通型14家、服务组织型29家、产业融合型10家。据对291家农业龙头企业调查,产值(交易额)亿元以上有81家、规上企业244家,年营业收入(交易额)753亿元,平均总资产规模为2.71亿元,平均固定资产7435万元,平均资产负债率55.6%,平均利润额2381万元。2022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联结带动基地257万亩,收购农产品346亿元,联结带动市内外农户169万户。企业类型中,蔬菜、水产、畜牧等企业占比最多,合计达57.09%,私营(独资)和股份(股份合作)形式的占比达到75.64%。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所有权性质分布情况

    所有权性质

    数量占比

    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

    1.45%

    股份(股份合作)

    25.82%

    国有(集体)

    3.27%

    合作(合伙、中外合作)

    1.82%

    其他

    6.55%

    私营(独资)

    49.82%

    外商独资

    1.45%

    有限责任公司

    4.73%

    中外合资

    5.09%

    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涵盖农林牧渔等各个领域,经营范围涉及生产、加工、流通等多个环节。形成了宁波年糕、宁波汤圆、出口加工蔬菜、余姚榨菜、海曙蔺草制品、鄞州雪菜、宁海土鸡、浙东白鹅、象山柑橘、宁波獭兔、宁波牛奶、奉化竹制品、宁波茶叶、水海产品等一大批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品,榨菜、水产品、米制品、出口蔬菜、茶叶等加工领域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全市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8%,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600亿元左右。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产业类别分布情况

    产业类型

    数量占比

    茶叶

    3.64%

    畜牧

    15.27%

    花卉竹木

    9.09%

    粮油

    6.91%

    农资

    1.45%

    其他

    1.82%

    生物提取

    1.45%

    蔬菜(菌菇)

    20.00%

    水产

    21.82%

    果业

    6.91%

    席草、棉、日用

    4.00%

    中药材

    2.55%

    综合

    5.09%

    二、主要做法

    (一)优服务促发展。制订农业领域世界一流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坚持“腾笼换鸟”与“筑巢引凤”并重,持续开展农业企业“三服务”和“三联三促三落实”活动,开展精准服务走访,加强政策支持,积极排查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的贷款难、利率高、物流难等问题,受到了企业好评。推荐或组织300家次以上农业主体参加各类培训、招聘、论坛、评奖、展会等活动。落实25家企业为市领导联系企业。评选产生2021年度引领乡村振兴“十强”农业龙头企业。出台了《宁波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管理办法》,2022年新增20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规范了农业主体培育发展。

    (二)强政策助纾困。围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主食加工、出口加工和商贸流通等现代农产品加工流通产业,进一步加大助企惠企政策支持,做好稳经济助纾困。主要从4个方面予以支持:一是农业经营主体技改。重点是对县级及以上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的各类设施设备投入进行改造提升进行补助,市级财政给予补助比例15%,县级财政配套15%。二是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上年度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予以市级财政贴息补助。三是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对农业经营主体参保宁波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目录的各类险种的保费支出,市级财政予以15-90%不等相应的补贴。四是创建认定奖励。对农业主体的涉外展会、品牌创建、各类产品和企业的认证、省级和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等予以补助或奖励。2022年我市共对387家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贴息5148万元。累计实施了农业经营主体技改项目143个,计划总投资5.41亿元,其中2022年实施项目68个。2022年共完成验收项目40个,实际完成投资15174万元,拨付市级财政补助2332万元

    (三)抓数改增效益。上线“淘在乡村”小程序,开发农家乐、乡村游、特色小吃、绿特优新四大板块,围绕春观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宣传推介一批绿色农产品、休闲农业点、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等,打造线上宣传促销平台。大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提升智能化水平。慈溪正大蛋业有限公司、宁波原坊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大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入选省未来农场,新增宁波微萌种业有限公司等一批省级数字农业工厂。如慈溪正大蛋业有限公司投资2.3亿元,引进世界一流的养殖设备和自动化生产控制系统,建设了自动化、工业化鸡舍,成为浙江省内单体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鸡蛋“一条龙”生产企业。宁波原坊科技有限公司投资6.6亿,建设了全数字化南美白对虾育繁一体化项目,采用5G物联网+循环水+全自动化的现代对虾养殖模式,产量是传统养殖的10倍。

    (四)借展销拓市场。制定下发2022年农业展会参展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度国际性农产品会展计划。组织主体积极参加省农博会、中国农交会等境内外各类农业展示展销活动。成功举办“过年好货”宁波绿特优农产品展销会,发放百万专场消费优惠券,推进本地农产品消费,展会期间线上线下消费2500万元,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和领导的高度肯定。通过网上农博、“淘在乡村”等线上平台,组织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网上销售。新增2个全国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共有26家(104家次)农业经营主体计划参加23个国际性农产品展会。2022全年农副产品进出口总额60.88亿美元,继续稳居全省第一。

    三、存在问题

    农业企业的原料为鲜活农产品,相比工业企业,风险大、规模小,农业企业的用地、融资、政策等对发展的制约更加明显,主要表现为:

    (一)用地制约大。农业企业在种养殖生产中都需要一定的农业设施用地,建设必要的管理用房和服务场所,农业企业在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休闲旅游等发展中需要零散的建设用地,用地难成为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的制约瓶颈。

    (二)融资难度大。农业企业的规模实力较弱,固定资产少,土地、农业设施等难以作为有效抵押物,由于缺少有效固定资产进行抵押,农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

    (三)政策变化大。各个部门都有针对农业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不少政策内容较为雷同,有些政策顶层设计和考虑补助,导致操作性不强、延续性不够、不确定性较大,基层和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地实施。

    四、下步主要工作

    (一)培育壮大主体。按照“扶强扶优,动态管理”的原则,优化监测、申报程序,严格准入标准,加强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增补,推动农业企业规范发展,每年新增15家以上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及时有效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促使农业龙头企业真正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排头兵和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

    (二)发展精深加工。一方面,积极协调和促进农产品加工类企业发展,不断做大做强农业板块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同时要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为我市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引导企业自身不断进行科技创新,更新工艺,统筹推进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围绕中央厨房、净菜加工、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主食加工等领域,加大预制菜产业培育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主要农产品的加工增值率,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比例,积极开拓高端市场、扩大出口。

    (三)促进产业融合。按照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要求,发展蔬菜、畜禽、水产品、粮油等农产品加工企业,打造规模大、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以农产品加工为基础,以流通企业及综合型超市为纽带,以休闲旅游文化为方向,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拉长、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品牌创建。实施品牌振兴,大力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培育一批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强农业品牌营销,加强与国外农业合作交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业展会,开展特色农产品的推介活动,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实现“线上”与“线下”两条腿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