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象山县农业行政执法队接到一起投诉,投诉人为泗洲头镇泗联村红美人种植户,一周前在宁海县某农资店购买了某款农药,施药后红美人出现烂果,要求该农资店补偿部分经济损失。投诉人表示,在投诉之前已经和该农资店经营者沟通过,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象山县农业行政执法队经过现场调查,约谈涉事农资店,发现情况属实,当事人种植红美人2亩,由于施药浓度过高引起红美人烂果,该农资店承认指导种植户施药有误。
执法人员认真梳理了双方的诉求,进行了耐心的劝导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补偿协议,顺利化解了矛盾,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