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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4〕53号
林伟平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 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的建议》(第469号提案)收悉。经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闲置农房的盘活利用,先后出台指导意见和组织全市现场推进会及推介会。2023年,全市新增盘活闲置农房3947宗、面积4.49万平米,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9611万元,村均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198万元、同比增长12.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350元,有效增加了村集体和农民的财产收益。
我市闲置宅基地及农房虽然取得一定成效,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仍需认真研究解决。诚如您所言,存在闲置底数不清、历史遗留问题多、地块分散、资金缺乏、村集体和农民动力不足等情况,制约着我市乡村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近期正在研究起草相关的指导意见,推进盘活闲置宅基地及农房盘活利用,将农村闲置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拓宽集体和农民增收渠道,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2024年全市计划盘活闲置宅基地及农房2500幢,至2026年盘活1.5万幢以上。
一、优化政策扶持。市级正在起草相关指导意见,把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作为农村改革创新(试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内容,市级财政对特色样板村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扶持政策,加大对改革试点探索、特色村点培育、村集体统一流转、优质项目引进、宣传推介活动等方面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动金融服务创新,鼓励社会评估、会计等中介机构及其他权益类资产评估机构进入农村产权交易评估市场,合理评估闲置资源价值。
二、鼓励多方参与。支持农户自行出资将自有闲置住宅进行改造升级,自主经营民宿、农家乐等业态。支持农创客等下乡返乡人员,通过闲置资源盘活利用政策,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项目。积极引导有实力、有意愿、有责任的企业规范有序参与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开发利用,探索建立“租、投、建、管、运”一体化盘活利用机制。探索建立村集体、农户、经营者等多方利益联结机制,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基础上,依法保护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合理收益的权利。
三、优化产村融合。依托乡村特色资源优势,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与山水田林湖等资源开发利用、乡村新业态培育发展等相结合,加快发展以民宿、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旅游产业,以养老养生为主的乡村服务产业,以研学体验为主的教育产业,以运动健身为主的健康产业,以农产品销售为主的电商物流产业等,实现多业态融合发展。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乡村振兴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四、稳慎推进改革。组织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调查摸底,依托“农房盘活”数字化应用,建立动态数据库。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运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政策,稳步实施省级单镇乡、跨镇乡综合整治工程,积极打造共富单元。支持象山县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固化试点制度,推动资格权权票、农房抵押贷款、农房流转交易等制度创新,建立完善“1+N”制度体系,为全国试点探索提供象山做法、宁波经验。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夏国军 联系电话:8918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