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标记:A
甬农函〔2024〕52号
致公党宁波市委会:
贵单位在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聚焦最初一公里 强化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建设的建议》(第63号提案)收悉。经商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我市聚焦农产品冷链短板,依托冷链物流企业、商贸企业、农合联、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自2016年成功入选全国冷链物流试点城市以来,通过多年耕耘,我市现已拥有冷链物流经营主体近100家,以及梅山国际冷链物流基地、中商联跨境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等4个在建冷链物流中心,拥有1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梅山国际冷链和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中心)、5个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园区)、4个省级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3个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基地(园区)。在慈溪市实施了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整县试点,对项目予以50%的补助。在其他区(县、市)也开展了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产品仓储设施项目,按照投资比例30%予以补助。在农业经营主体技改项目中对冷库、冷藏车等设施按照市、县各15%的投资比例予以补助。全市共实施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补助项目70个,总投资6979万元,新增库容4.15万立方。在市级乡村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总共计实施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购置改造320余项,总投资9877万元。全市现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681个,库容117.18万立方,主要类型有中高温库、低温库、预冷库、速冻库、气调库等。一批冷链项目获得了物流发展扶持资金支持,全市冷藏保鲜设施的标准化、绿色化、现代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下步,我市将围绕建设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强化保障措施,提升数字化水平等,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加大政策支持,完善农产品冷链体系。一是加大政策补助。贯彻落实国家、省冷链物流发展相关规划,根据《宁波市现代设施农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库容在100立方米以上的冷藏保鲜设施,市级财政按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单类项目,最高补助400万元。2024计划新建冷藏保鲜设施30个以上。二是做好布点布局。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小微企业因地制宜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业服务公司等建设一批村、镇公用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加工配套冷藏设施,推进农商集团、供销集团在全市布局大型冷库。着力推动构建政府引导、市场导向、多种主体参与的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机制,建立完善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为重点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三是落实配套政策。积极落实冷库设施的初加工用电政策,强化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贷款利息支出,市级财政予以不高于一年期lpr50%的比例予以补贴。
二、强化规划引领,加大冷链设施用地保障。一是做好用地规划指标保障。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有效衔接,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优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布局,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专项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加强规划的分类引导,在严格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的基础上,探索适应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规划留白机制,在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优先用于保障难以确定选址的乡村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二是多渠道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市级层面每年安排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用于农村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同时积极盘活存量用地,优先用于盘活村级工业园在内的小微企业园建设,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三是做好设施用地保障。在“农地农用”的原则下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用途管理,对于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认定标准的冷藏保鲜设施用地项目,直接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办理备案入库,简化用地手续。
三、强化数字赋能,提升冷库利用效率。一是鼓励发展智慧冷链。鼓励各类主体建立智慧冷链系统,通过北斗系统、仓储管理系统、运输管理系统等,整合仓储设施、冷链运输,实现从入库上架、拣货、包装、配送的全过程数字化、可视化、可追溯管理,提升冷藏保鲜设施利用效率和运输组织效率。二是积极发展共享冷库。在慈溪市“共享冷库”数字化应用基础上,积极推广“共享冷库”应用,规范冷库位置、业主、容积、类型等信息“上图入库”,为有冷库需求的农户提供“智能找库”“地图找库”“冷库推荐”等便捷功能,实现鲜活农产品错峰销售,减少台风灾害损失,提高农户经济效益和农产品生产保供能力。在“共享冷库”应用基础上,积极探索农产品生产、加工、存储、流通、销售、交易、服务等管理功能。
四、创新产销对接,提高农产品流通水平。一是加强品牌建设。实施农业品牌振兴,大力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培育一批农业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策划、举办具有较强宣传力和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介活动。二是强化产销对接。加强农业主体与商贸流通主流渠道对接,推动农业品牌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商超、进餐企、进网络、进景区。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示展销活动,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拓展国际市场。三是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依托“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数商兴农工程,发展直播电商、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加快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促进农产品网上销售。
感谢贵单位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童建松 联系电话:8918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