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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4〕48号
汪琰斌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结合市场优势与农创青年力量,推进优质农产品进城发展的建议》(第185号)收悉。经商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培育壮大农创客队伍,激发青年农创客群体活力优势,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和优质农产品认定,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订单农业,拓宽特色农产品上行通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一、农创客培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政策落实,助推人才集聚。启动实施万名农创客培育行动,出台《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万名农创客培育行动(2022-2025)的实施意见》,落实农业生产领域大学生就业创业奖补政策,2023年市县两级奖补创业就业大学生226人,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市科技局设立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博士创新人才2类人才项目,鼓励40周岁以下的农创客开展申报,遴选时独立设置农业组别,择优立项,每年立项约占总数的10%。
(二)抓金融支持,助推主体发展。与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全面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以农创客、返乡大学生等乡村人才为重点支持对象,在信贷投放、融资成本、保险保障等方面加大资源倾斜,分层分类满足乡村人才融资需求。截至2023年底,辖内主要银行机构均与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政银担”业务合作协议,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余额54.75亿元,较年初增加8.94亿元,增长19.53%。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将涉农经营主体所拥有财产、资源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权属纳入抵押物范围,破解因抵押物不足导致的融资难问题。截至目前,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集体林权、海域使用权、村集体经济股权等均纳入了抵押物范围。
(三)抓要素保障,助推项目落地。联合市资规部门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市级以上农创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每年安排不少于全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5%的新增建设用地比例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含农创项目)和项目发展用地需求。2023年全市保障乡村一二三产业及配套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693亩,比2022年增加近600亩。
二、推进优质农产品进城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涉农展会,抓好农产品展示展销。发挥青年优势,优先组织农创客主体参加各类涉农展会和活动,通过各类展会、活动、节庆推进优质农产品进城。在首届2023宁波农业博览会上设立农创客专区,展示展销农创客主体产品,举办“一路向阳,农创你我”主题农创客推介活动,4名优秀农创客代表分享了自己创业创新的经验与成果,探讨了推动农村创业的思路与途径。
(二)积极培育农产品公共品牌,提升优质农产品知名度。排摸梳理我市绿特优农产品、时令农产品和乡村特色产业,掌握底数,成功推荐21个优质农产品入选省“土特产”百强名单。持续扩大线上销售渠道,大力支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电商直播、跨境电商、离岸电商等新业态。涌现出半岛味道、宁海珍鲜、慈农优选、江北农好、四明臻货等一批全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及余姚榨菜、慈溪杨梅、奉化水蜜桃等产业区域公用品牌。2020年“阿拉宁波”集体商标注册成功,成为全市唯一一个带宁波行政区划名的涉农产业集群商标,首批授权农副产品达到8类20多种,已帮助销售本地农产品超1亿元。
下步我市将围绕新农人培育目标,加快农创客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政策扶持、金融保障、体系建设。针对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培育壮大农创客队伍。梳理省市关于支持农创客培育发展的意见和政策,逐步健全农创客培养、平台提升、组织建设、要素保障和评价激励等全链条培育机制,不断发展壮大农创客队伍,计划到2025年底,累计培育农创客达到1万人。探索开展分类培训,围绕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等个性化需求,推出种养技术、市场营销、农产品电商、乡村运营等不同培训课程,实现“一站式”培训服务全覆盖。探索建立健全创业导师制度,开展创业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农创客申报甬江人才工程,享受相关激励政策,推动农创客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素质整体提升。
(二)强化商贸流通主流渠道对接。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品牌流通渠道,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销售同步发展,推动农产品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商超、进餐企、进网络、进景区。充分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产品发布会等平台及农民丰收节、开渔节等农事节庆活动,策划农产品消费活动,创新消费场景,以节促品,以节兴市。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布局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计划2024年新增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20个,冷藏保鲜设施累计达到701个。
(三)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坚持市场化导向,提升产品品质,塑造品牌特色,增强品牌竞争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保障”原则,聚力打造“阿拉宁波”区域公用品牌+15个县级农产品产业公用品牌的复合品牌体系,培育一批“优而强”大宗农产品品牌,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美而精”精品农产品品牌,完善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新三品”体系,不断提高品牌市场占有率和溢价能力。到2027年,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覆盖产品数量达到1000个。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陈棣元 联系电话:89385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