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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2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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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7-05 11:45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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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4〕41号

    吴颖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月塘东都市农业生态园的建议 》(第521号建议)收悉。经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交通局、市投资促进署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我市以乡村产业振兴为引领,认真落实《现代农业园区“百千”工程实施方案》,坚持集中布局、集聚投入、集群发展,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我市现代农业建设的主战场,作为保障我市主要农产品供给的主平台,作为构建我市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主抓手,作为农业“双创”的孵化园,不断促进农业区域布局、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强化现代农业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推进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累计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3个、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5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0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5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20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7个、市级未来农业园区和都市农业公园13个、市级田园综合体2个。据统计,全市现代农业园区面积共106万亩,园区总产值235亿元,完成投资56亿元,带动农户数量16万户,农民人均纯收入47652元,有家庭农场775家、合作社720家、农创客725名、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18家。通过创建,筑牢了粮食、蔬菜、畜牧、渔业等保民生、保供给的基础产业,培育壮大来现代种业、精品果业、茶产业、花卉竹木、中药材等高效益、高质量的特色产业,打造提升了慈溪杭州湾、宁海三门湾、海曙蜃蛟、象山大塘港、余姚滨海等一批规模化、设施化的现代农业园区,促进了乡村产业振兴。

    针对建议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下步我市将进一步强化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政策集成。以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各类政策支持,推进园区设施装备提升和经营主体培育。进一步实化细化“民营经济31条”、设备更新改造等惠民举措,围绕投资、创建、信贷、保险等环节,重点从四个方面加强政策扶持。一是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安排现代设施农业专项资金,对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设施、冷藏设施、烘干中心,以及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直接相关的其他设施设备等,市级财政按实际投资额补助3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400万元。二是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对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贷款,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予以贴息。三是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支出,市级财政予以15-90%不等相应的补贴。四是创建认定奖励。对农业主体的涉外展会、品牌创建、各类产品和企业的认证、省级和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等予以补助或奖励。

    二、做好用地落实保障。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统筹“三区三线”划定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确保耕地“应保尽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应划尽划”、农业农村重点项目用地“应落尽落”。以农业农村规划为引领科学测算设施农业用地需求,统筹谋划设施农业布点,进一步优化编制村庄规划、郊野单元规划等详细规划,落实农业用地空间布局。在保护优质耕地、林地、湿地并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产业发展,统筹考虑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两非”整治、“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等,预留一定比例的农业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积极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和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排摸和谋划,协调推进项目用地落地,对列入省重点项目清单的项目,积极协调发改部门和资规部门,做好对接。鼓励各地提高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盘活农村集体土地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发展。

    三、加大农田改造。统筹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强化永农的调整优化,进一步优化永农布局,有效解决碎片化和用途管制问题。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在两个省级试点基础上扩面推进,持续推进土地流转模式、净地建设标准标、利益联结机制、生产经营模式、服务供给机制创新,提升现代农业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经营水平。加强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稳步提升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水平,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万亩,新增划定粮功区储备区4.11万亩。

    四、培育壮大农业主体。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培育,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和农产品加工设施改造提升,实施一批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设施、农产品生产加工设施、冷藏设施、烘干中心等现代设施农业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引导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组建农民合作社,鼓励农民合作社办企业,2024年计划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5家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100家以上。

    五、强化园区招才引资。加大新农人培育,推进万名农创客培育行动,逐步健全农创客培养、平台提升、组织建设、要素保障和评价激励等全链条培育机制,2024年培育农创客2000名以上。加大农业经营主体分类培训,围绕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等个性化需求,开展种养技术、市场营销、农产品电商、乡村运营等不同培训课程,推动农业主体素质整体提升。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聚焦“卡脖子”关键技术,培育特色优势新品种,推广优质高产、设施栽培、生态高效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不断夯实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基础和工作机制,强化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储备、调度跟踪、推进落地,2024年全年计划引进外资1000万美元、内资5亿元。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童建松  联系电话:8918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