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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4〕39号
胡余贤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研究推广“稻渔”“稻药”轮作等高产高效的新型农作模式的建议》收悉。经商市供销社,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产业布局和技术指导
为大力发展稻渔产业,促进农渔深度整合,市局成立宁波市稻渔综合种养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套成立宁波市稻渔综合种养专家组,发挥以农技、渔技推广体系为主体的技术团队优势,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成立技术服务小组共同开展指导,结合“三联三送三落实”、“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生产第一线,有序高效落实稻渔综合种养工作任务目标。以稻虾、稻鳖等模式为重点,促进传统稻田养殖模式向稻渔轮作型、稻(茭白、莲藕)渔瓜果综合立体型等高效模式转变。到2025年,全市熟化稻渔综合种养模式3项以上。
注重人才技术培养,在生产关键时期,及时通过农民信箱、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技术资料,指导农民科学种养。2023年全市共举办稻田综合种养技术培训班10余期,培训千余人次,采取现场考察、观摩评比与课堂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实际效果,增加农户感性认识,使生产从业人员真正掌握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技术。2024年,宁波市稻渔综合种养现场交流暨科技下乡服务现场会再宁海举行,来自全市各地的农户代表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充分交流了综合种养经验,促进了模式推广。
二、关于强化政策扶持和模式创新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养殖开展稻渔综合种养重点示范县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精神,2023年,根据部、省关于推进稻渔综合种养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宁波市稻渔综合种养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以稳粮增效、以渔促稻为原则,持续扩大稻渔规模,助力乡村共同富裕。在资金补助上,宁波全市去年对稻渔综合种养,奖补金额达1000万元。各地还出台了配套政策,比如北仑区地方也出台补助政策,使市、区两级奖补总额最高达3000元/亩等。2024年,稻渔综合种养被纳入民生实事项目。
近年来宁波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按照良种与良法配套、农机与农艺结合、示范与推广同步的要求,加强新型农作模式、品种、技术的示范推广,集成推广“水稻+红螯虾”、一稻两虾轮作等先进适用模式,提高科技到位率。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稻渔综合种养基地面积达2万,新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6个,建立稻虾轮作、稻虾共生示范基地20余个,开展有关试验示范30余项,在试验的基础上,申报立项了3个省粮油产业团队技术项目和1个市农技推广项目,为进一步熟化技术模式、强化科技支撑做好技术储备。稻+小龙虾、稻+澳洲龙虾、稻+鳖等多种模式遍地开花,养殖户们普遍取得了较好的收益。除了宁海千亩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稻虾轮作,还有余姚的“水稻+小青龙”综合种养模式,象山县的“水稻+罗氏沼虾”种养模式等大幅提升了种养效益,提高了农户的经济收入。余姚市恒青农场、宁波普罗农业有限公司获得全省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创新大赛二等奖。
三、关于增强产销对接和拓宽渠道
在品牌打造上,通过举办“甬优怀”宁波十大好稻米评选活动,有力推动全市稻米生产向优质化、生态化、规模化、品牌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全市涌现出了一批特色稻渔品牌,2020年鄞州区“宁波市明州田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全市首个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该公司采用龙虾、甲鱼、淡水鱼类和水稻、牧草、藻类等全生物链生态立体种养方式,实现了“一水两用、一田多收、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绿色发展”的种养模式,种植品种为曾获得浙江省十大“好味稻”、浙江省“好稻米”金奖的“甬优1540”籼粳杂交品种,多次在鄞州电视台、鄞响客户端等相关栏目中宣传报道。余姚的稻鳖种养、茭白田养甲鱼发展多年,并实现了规模化、品牌化运营,大大提升农业效益。
在产业融合上,通过加大业务指导力度,鼓励各地建立差异化的品牌标签和标准化基地提升产业水平,并通过加强粮食产销合作工作的统筹与协调,持续加大产销合作力度,巩固和发展产销合作关系,加强“稻+”品牌营销宣传和电商供应链建设将“稻+”产业做大做强,实现区域产、加、销一体化和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打造宁波“稻+”特色优势产业新名片。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综合种养科技支撑。整合水稻种植、水产养殖等相关技术资源,通过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技术推广部门合作,加快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集成适应不同生态和地域条件的主导模式、技术。开展技术培训、品牌推广和现场指导,实行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促进稻渔综合种养成果应用。
二是加大综合种养主体培育。培养稻渔综合种养主体,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参与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增强组织化程度;培养掌握粮食种植、水产养殖、市场营销等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支持种养大户创建品牌,支持申报“三品一标”认证,打造稻渔品牌,提高附加值。加强典型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农民、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渔)场开展稻田综合种养积极性。
三是着力推进稻渔产业融合。突出区域性特色产品的品牌打造,加强宣传推介展示展销,强化“繁育-种养-推广”一体化建设,培育一批专业化种养、产业化运作、品牌化销售、经济效益显著的经营典型。
四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资金统筹。探索市级层面粮经结合(如“稻菜”“稻药”)等农作模式扶持优化政策,强化“大三农”资金整合力度,发挥资金叠加引导效应,为加快新型农作模式推广提供政策资金保障,助力粮食安全和生产提质增效。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人:彭可 联系电话:8918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