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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4〕38号
单孟春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以创新为抓手推进农化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收悉。经商宁波海关和市生态环境局,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职责
我国农药生产、出口第一,使用第三。供全世界188个国家。2022年,全国农药生产企业1756家,浙江省农药生产位列全国前十。面对快速增长的市场规模,国家高度重视农化行业管理,构建了农化行业管理体系。农业农村部门主要承担行业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其中,行业管理主要包括: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建设、监管体系建设、行业发展指导与国际交流合作;行政审批主要包括:农药登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实验单位认定和广告审查。近年来,我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方案,严格落实赋予的各项职责,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工作由农业农村部负责,省农业农村厅协助开展登记具体工作。农药生产许可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我局重点指导督促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强化农药经营许可和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
二、优化服务
目前,我市农药出口流程进一步简化,农药出口已实现无纸化自动管理。宁波海关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关于优化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措施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21年第416号公告)等相关规定,对于进出口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管理的农药,海关通关作业系统凭农业农村部《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电子数据自动办理验放手续。在货物合规情况下,电子数据经过系统比对自动验核,自动放行时间按秒计算。如企业有其他通关需求,我关可根据企业申请采取预约加班、“绿色通道”等机制,保障符合出口要求的农药产品快速通关。目前,按照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要求,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属地海关批批现场检验,并对危险货物的包装实施批批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20年3月20日起调整农药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税率,提高了农药行业的整体出口退税税率,其中,按9%征税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农药产品税率调控需要根据国家对稳定农药出口贸易发展、推动农药制剂的出口和创建中国农药品牌等行业发展布局统筹制定实施相关政策。
三、强化监管
在市场准入方面。全市现有农药生产企业6家(江北1家、镇海1家、北仑1家、余姚1家、象山2家)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国家农化产业政策要求,从登记、许可、生产等环节配合省厅加强行业指导监管,严格行业准入制度。在执法监管方面。农药化工企业作为精细化工行业,市生态环境局将农化企业作为执法监管的重点领域,通过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持续对恶意违法企业精准打击、严惩重罚。2023年通过持续开展“绿剑”系列等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聚集重点问题、区域、领域,累计检查企业9000家次,发现环境污染问题5000余个,立案509件,罚款5000余万元,有效震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启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与排污许可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农药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情况 、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情况,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并通过完善农药制造企业标签,融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优化“双随机”执法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科技力量和数字手段,进一步提升执法能效。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把登记准入关,优化农药产品结构。严把生产准入关,优化农药产业布局,遏制农药企业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严把经营准入关,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溯源管理,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严把安全使用关,建立健全科学选药、合理用药制度,深入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多措并举减少农药用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严把监督管理关,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职责明确、责权统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抽查的主体、程序、方法,不断提升农药管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推进流程简化。宁波海关将在出口危险化学品模式改革试点中,重点考虑将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出口农药原药的企业纳入改革范围。对于满足同一生产商、同一工艺,并且成分/组分、危险特性一致等条件,经海关系统实验室危险特性检测鉴定,安全风险总体可控的出口危险化学品,优化调整“批次检验”模式;对于设计类型、材料、工艺长期保持稳定,满足同一生产商、同一设计类型、同一材料、同一工艺等条件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优化调整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鉴定“批次检验”模式;对于同一生产商生产的,采用相同运输方式的,盛装在相同规格及标记包装中的相同品种、组分、含量的危险货物可视作一个实货检验批次(盛装第8类及带有腐蚀性次危险性的危险货物包装除外),优化调整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批次检验”模式。
· 三是进一步推进严格执法。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将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强化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精确执法、精细服务、靶向监管能力提升,形成生态环境执法新质战斗力,高效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对下去内农药生产企业农药产品及其销售去向的执法检查,严查无证生产农药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管控,对无证农药产品追根溯源、重拳打击。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人:彭可 联系电话:8918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