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发〔2024〕97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渔业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4〕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展示等公益性职能,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组装先进技术模式,由点及线到面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提供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推介一批农业主导品种,推广30项(次)以上的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创建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21个;实施全市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550人次,培育30名以上业务精通、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普及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手段,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率不低于90%。
三、重点任务
(一)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在粮食生产大县开展科技支撑大豆、玉米、小麦、油菜等主要粮食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每个粮食生产大县针对大面积单产提升的制约因素,形成本地化综合技术方案。依托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在粮食生产大县及其重点乡镇全覆盖开展综合技术方案的展示,大幅度提高技术入户率到位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各项目县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要求,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试验展示、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业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强化各级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履行。推动基层推广机构改善条件、完善手段、提升能力,保证综合设置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等机构有专门岗位和专门人员履职尽责。建立农技人员“一对一”联基地联大户制度,每名县乡农技员联系若干农业大户,至少联系2-3个家庭农场或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做实做强县级产业技术团队,鼓励参考省级做法,将补助项目与县级团队有机衔接,实施县级产业技术项目,全年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交流座谈、观摩展示等活动2次以上。
(三)推进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建设。增强农业科技展示能力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农科发〔2016〕12号),聚焦县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年度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着力推进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建设,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展示基地”标牌,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试验展示。规范基地运行管理,健全基地档案,明确技术展示实施方案。每个基地开展技术展示、农民教育培训不少于4次。县级产业技术团队专家全年指导不少于5次。基地生产记录完整、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产品品质优良。聚焦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依托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科技带动户,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加快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方案。
(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继续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集中培训,根据省级的培训计划,分批次选派基层农技人员到浙江大学等国家、省级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开展5天以上的集中培训。每个项目县遴选5名左右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技术权威的在职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本次人才培训。支持项目县结合实际开展不少于5天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3天。继续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委培工作,支持基层农技人员开展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市级将在农业科技奖励、农技人员评优评先等方面更多的向基层倾斜。
(五)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精准培育农业科技展示主体,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培育一批展示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展示主体,完善农技指导员对口精准指导服务机制,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提升主体科学种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其对周边农户的辐射带动。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展示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展示。支持各地开展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发挥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典型展示和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农业科研院校发挥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通过院地合作、校地合作等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六)加快先进适用品种技术落地推广。提高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到位率,各项目县要聚焦当地主导产业和农民需求,结合厅年度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发布一批符合稳粮保供、单产提升、转型升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要求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形成易懂好用的技术操作规范,组建技术指导团队,构建“专家+农技人员+展示基地+展示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推进精准进村入户到田,落地落实。
(七)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提高农技推广APP的普及率和使用率。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要农时和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重点任务,引导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技术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和快速精准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好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的信息数据录入,及时进行在线数据管理,实时上传展示年度任务进展动态和成效,动态展示基地、人员培训、展示主体、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等年度任务。
四、政策支持
(一)资金分配。2024年,我市继续在慈溪市、余姚市、奉化区、宁海县、象山县、鄞州区、海曙区、镇海区、北仑区、江北区等10个区(县、市)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按各地当年工作任务测算资金需求数、结合上年资金结余情况分配资金。
(二)支持内容。各区县市可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安排相应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工作:
1.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主要包括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构建农技推广联盟,聘请团队专家,实施产业技术团队项目、开展试验展示和推广应用,向第三方购买农技推广相关服务,制度建设,资料编印及工作考评等。
2.农业科技展示推广。一是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建设。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可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对列入计划、验收合格的展示基地给予适当补助,重点推进基地的条件建设、技术提升、服务拓展。二是农业科技展示主体建设。对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进行适当补助。三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推广服务。主要对利用信息化手段如中国农技推广APP等开展技术服务进行适当补助。
3.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主要支持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包括农业技术人员参加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县、市)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要建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强化责任实行全程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上传到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推动项目实施与有关政策衔接配套。
(二)加强资金监管。各地要规范项目管理,制定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科技展示主体遴选办法,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建立年度项目实施档案。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对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科技展示主体、技术指导员、农技人员培训、农技推广APP使用等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加强总结宣传。各地要及时宣传项目实施成效,系统总结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推介、会议交流、媒体报道等方式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97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1).doc
1.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方案(格式)
2.浙江省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3.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建设标准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