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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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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7-16 14:39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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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4〕67号

    娄雪丽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宁波市农业地方标准实施和推广力度的建议》(第293号)收悉。经商市市场监管局,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状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体系打造,逐步夯实标准化生产基础,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一)完善农业标准化组织架构。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导成立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3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标委秘书处分别设在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市农机畜牧中心、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我局安监处作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牵头处室,与市市场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履行好标准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职能。各行业部门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协调推进作用,形成标准化工作合力。

    (二)加大标准的制修订力度。以好用、适用、通用、易用为目标,鼓励引导制修订一批涵盖产前、产中、产后的优质农业标准。全市现行农业市级地方标准84个,约占市级地方标准数量的50%。其中,种植业标准43个、畜牧标准20个、水产标准19个、其他方面标准2个,涵盖农林牧渔等各方面,主要农产品生产基本实现了有标可依。目前立项在制4个,分别是: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应用技术规程、渔获物船上保鲜技术规范、鲜食花生生产技术规程、柑橘产业大脑数据规范,积极推动在订标准作为甬舟一体化标准。每年度开展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对已到复审周期时限和应当即时复审的现行有效地方农业标准进行复审,及时废止不合时宜的标准。

    (三)推动标准化示范创建。出台《“甬优农品质量标准提升项目(一县一品一策)”实施方案》,部署农产品标准化基地(一县一品一策)建设工作,先后投入1190万元,指导宁海白枇杷、余姚杨梅、慈溪蜜梨、象山红美人柑橘、奉化水蜜桃、镇海番茄开展一县一品一策创建。正大蛋业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唯一一家主体,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创建。各标委指导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2021年以来,农业农村系统共有26个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获批。

    (四)组织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2021年开始,我局成立宁波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专家库,聘请86人为我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专家库成员。连续3年组织开展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对象为从事种植、养殖活动为主的初级农产品生产主体,包括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目前共有155家主体被评为B级,330家主体被评为C级。

    (五)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管理。抓好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加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和绿色生资企业申报,做好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的申报培育,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持续推进地标保护工程、精品绿色农产品基地项目。组织参加相关行业博览会、展示展销会等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和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生产管理培训班。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绿色食品352个,企业248家;有机农产品6个,企业3家;农产品地理标志20个;名特优新农产品3个;农耕农品记忆名录13家企业16个产品。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主体对农业标准化认识、重视不足,尤其疏忽了农业标准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直接因果关系。二是制标用标“两张皮”,重制定轻推广,很多标准宣传培训不够,知晓度不高,一些标准制订后实际转化效果不好。三是标准化生产一定程度上会增加成本,由于农产品优质优价还没有完全体现,影响了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四是农业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匮乏,三个标技委年度工作经费极少。这些问题也将是我们下步工作要攻克的重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拓宽制标视野,不断加强全产业链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拓宽农业标准化制订视野,按照有标可依的要求,着力构建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围绕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宁波农业特色和产业发展的实际出发,以粮食、蔬菜、水果、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等主导产业为重点,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制修订,加快制订农产品检测标准、农产品标准,定期对现行有效地方农业标准进行复审,及时清理、整合和修订不合时宜的标准。要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制订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主持或积极参与农业团体标准制修订,实现与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的有效衔接。

    (二)强化标准实施,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要强化用标自觉,以“甬优农品质量标准提升项目(一县一品一策)”建设为契机,加快标准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推广“一个标准+一个基地”模式,发挥标准及标准制定人员的科技支撑作用,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强标准落地示范。引导和鼓励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申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申报创建宁波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增加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工作,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农业标准化投入机制。

    (三)加大品牌培育,大力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以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宁波农博会、宁波市绿特优农产品展销会等各类展会为平台,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以及名特优新农产品等为重点,深入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大力打造“阿拉宁波”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扶持江北侬好、欢喜奉桃、象山半岛味道、宁海珍鲜等区域公共品牌。切实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优势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

    (四)加强质量监测,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持续推进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新增县级以上“双认证”检测机构。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追溯点,依托风险监测追溯点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开展地产主要农产品风险监测评估。进一步规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点)建设,推进胶体金法速测在乡镇、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应用,加大速测方面经费投入,探索通过胶体金速测与上机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风险排查。加强基层检测能力和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检测技能竞赛和快检培训,鼓励乡镇快检员参加“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五)强化培训指导,全面提升贯标用标意识。强化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积极依靠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各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以及标准制修订单位等,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不定期举办农业标准化专题培训班,推动新型农业主体转变生产观念和市场观念,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意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力推行相应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控制规程。充分借助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平台,开辟“标准化服务”模块,宣传推介我市农业地方标准。

    农业标准化体系的构建及水平的提升,将有助于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助推农业产业和品牌发展,我们将按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依法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1日

    (联系人:赵东海  联系电话:89186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