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标记:A
甬农函〔2024〕56号
鲁华芳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管的建议》(第331号建议)收悉。经商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畜禽屠宰行业健康平稳发展,逐步实现全市范围生猪、牛羊“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和主城区家禽净膛“杀白上市”。一是加强屠宰行业规范发展。2022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甬政办发〔2022〕14号),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宁波市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农发〔2023〕105号)。全市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和最严肃问责),进一步整合优化畜禽屠宰企业布局,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强化行业监管力度。二是规范屠宰监管。严格产地及屠宰检疫、调运监管和屠宰质量管理,2023年全市累计屠宰生猪196.6万头,菜牛8.2万头,家禽199.5万羽,完成屠宰检疫404.4万头(羽),198辆畜禽运输车全部纳入备案管理,屠宰环节未发生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协同商务等部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市商务局推进追溯体系转型迭代,搭建了“菜篮子”综合服务体系。
二、下步工作重点和相关建议答复
当前屠宰行业还存在监管执法难度大、企业有待进一步提档升级等问题。您分析并提出问题和建议十分到位,对我们下步工作很有借鉴意义。我局已在2024年畜牧兽医年度工作重点中明确了屠宰行业的工作举措,重点从优化畜禽定点屠宰布局、生猪屠宰GMP升级改造、畜禽产品质量管理、违法屠宰行为打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快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屠宰企业布局。根据省、市屠宰规划,综合考虑畜禽养殖规模、动物疫病防控、畜禽产品消费特点等因素,不断调整优化畜禽屠宰布局。全市共设立8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分别位于海曙、北仑、余姚、慈溪、宁海、象山,年屠宰量合计超过200万头;在全省率先探索牛、羊定点屠宰,共设立海曙、北仑、余姚、慈溪等4家菜牛定点屠宰企业,形成“二主二副”屠宰布局,年屠宰量约8万头;共设立宁海、慈溪、前湾新区等3家羊定点屠宰企业,年屠宰能力30万头;设立前湾新区1家家禽屠宰企业,日均屠宰量10000羽左右。经评估,当前屠宰企业布局坚持便民原则,综合考虑了当地及周边地区养殖规模实际和肉类消费等需求进行布局设置,较好承担了我市畜禽屠宰任务,满足了全市范围内日常肉品供需。全市定点屠宰场较好落实了动物防疫管理制度、屠宰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等。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步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屠宰行业发展质量。一是持续开展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创建国家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和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厂,加快我市屠宰企业提档升级。二是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全面推进生猪屠宰GMP改造,确保2025年底前,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均达到《规范》要求。三是推进畜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督促屠宰场严把宰前、宰中、宰后检疫检验关,落实各项检验、检测制度,确保出场肉品100%合格,废弃物100%的无害化处理。运用商贸部门“菜篮子(市场运行)”综合服务平台,监测主要定点屠宰场的生猪、牛羊、禽类等屠宰量、进货价、来源地、白条销售价等数据。
(二)关于小型屠宰点关停清理。根据《浙江省家畜屠宰条例》《浙江省家畜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要求,严格控制屠宰企业数量,加快小型屠宰点的撤停并转,推动屠宰企业转型升级。2020年9月,全面完成小型屠宰场点清理改造,生猪定点屠宰点全部升级为屠宰场,关停的屠宰点不得再从事屠宰营业活动,全市屠宰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由于畜禽屠宰场建设标准要求较高,涉及标准化生产、检疫检验、官方兽医配置等多个方面,在屠宰场规划布局时,对一些位置偏远的乡镇采用屠宰场辐射服务方式,解决市场畜禽产品供应,一般不设小型屠宰场(点)。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畜禽屠宰企业监管,压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屠宰全过程生产管理制度和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推进屠宰环节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实现上市畜禽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三)关于屠宰监管执法。2021年以来,部、省级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已更新完善或新制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1)、《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试行)》(2023)等相屠宰关法律法规7个,为不断规范屠宰行业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供了较为完备的依据。我市农业行政执法队通过“双随机”、“绿剑”、屠宰“扫雷”行动等,加强日常屠宰监管执法,并向社会公布私屠滥宰等举报投诉电话。2023年全市共检查屠宰企业77个次,立案查处9起,罚款2.36万元。强化监督抽检,以抽检促规范,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合格率为100%;兽药、违禁药品残留等合格率为100%。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联同公安等部门,重点巡查城乡接合部、县乡交通道路周边、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区,开展“突击式”“拉网式”排查。春节期间开展打击家畜“私屠滥宰和调运”百日行动。2023年全市开展私屠滥宰检查执法20余次,捣毁菜牛私屠滥宰窝点5个。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步我们将不断加强对屠宰行业的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双随机”、“绿剑”、屠宰“扫雷”“私屠滥宰和调运”百日行动等执法行动,部门联动,持续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强化畜禽屠宰执法队伍和条件建设,及时总结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发挥警示作用,提高屠宰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意识。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陈承刚 联系电话:89197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