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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函〔2024〕31号
赵艳莉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在城乡接合部推进郊野共富单元建设的建议》(第114号建议)收悉。经商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共富基本单元为导向,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融合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精特亮”创建、城乡有机更新、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等,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构建风貌大单元联动机制,高品质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
一是启动郊野公园规划研究。起草《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立法形式确立郊野单元规划的适用范围和法定规划地位,于2021年12月施行。研究《宁波市郊野单元详细规划编制要点》。2023年8月率先在北仑区启动小浃江郊野公园规划,打造“最贴城的郊野公园、最美丽的生态粮仓、最生态的乡野硅谷”,2024年4月初形成初步成果并上报市政府。二是建设城郊美丽乡村综合体。2017年全市开建“城郊十园”美丽乡村综合体,涵盖12个镇(街道)10个核心村及22个周边村。至2020年底,已形成91个基地,377个景观,2061个主体,年游客接待增长率达到10%以上,村集体年平均总收入达到1.7亿元。目前10个美丽乡村综合体都已实现开园营业。依托特色非遗文化资源,结合“一村一景”建设,推荐鄞州区、奉化区、象山县、慈溪市4个区(县、市)参加非遗助力乡村共富全省试点。三是全域整治城乡空间。优化城乡功能空间布局,促进城乡资源要素流动,系统开展村庄整治、农用地整治、工业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五大整治。11个首批试点片区涉及的28个乡镇、235个村庄。明确集聚建设型、整治提升型、城郊融合型、特色保护型、搬迁撤并型等5类村庄的规划建设标准要求,2021年至2023年全市共完成107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四是打造推进城乡风貌。从自然空间、历史文化、现代建筑三个维度实施整治提升,全市累计创成省级城乡风貌样板区25个,打造共富风貌驿31个(其中21个获评省级共富风貌驿、5个获评省级共富风貌驿典型案例),开通10条共富风貌游线(其中6条获评第一批省级共富风貌游线)。联动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和四类村改造,出台城市更新办法,深入推进55个先行片区更新,完成城中村改造1799.1万平方米,受益群众约4.9万户,腾挪土地1971公顷。全面开展“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行动,累计启动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37个,验收通过190个。五是加快公共服务延伸覆盖。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家门口入托”工程,全市已纳入备案的托育机构985家,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23个,普惠托位占比超过84%。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990个,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全覆盖。2835个社区(村)的1441万人次老人享受助餐服务,助餐、配送餐服务村(社)覆盖率达95%。开展以“便民、利民、惠民”为主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调整优化社区商业业态,开展社区商业提档升级、完善便民商业设施和服务功能、培育社区商业运营主体,建成一刻钟便民生活圈62个。
下步,我市将开展“十五五”规划研究谋划,进一步健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市协同推进机制,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围绕缩小“三大差距”主攻方向、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重点领域、完善基层治理现代化有力支撑,建设舒适便捷的宜居城市,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
一是深入推进田园风貌建设。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迭代“城郊十园”美丽乡村综合体,打造“一环十线”美丽乡村风景线。2023年启动“富美城乡环”建设,跨海曙、江北、镇海、鄞州等4区,涉13个乡镇、41个行政村,整合乡村绿道、森林绿岛和美丽交通廊道,统筹推进产业发展、环境整治、节点建设、景观提升,与“城郊十园”美丽乡村综合体(镇海区光明田园大世界,海曙区古林现代农业园,江北区甬江北郊城市田园、鞍山城郊公园等)有机串联,推动形成环绕宁波城区美丽乡村风景线。今年底“富美城乡环”将建成验收。
二是加快村庄面貌有机更新。城郊接合部统筹推进“四类村”改造150个,计划实施改造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聚焦宁波枢纽、甬江科创区等重大功能板块,推进整村改造、成片开发,强化拔钉清零,为腾挪土地提供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专项借款、专项债等用于改造,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改造路径。
三是丰富和美乡村建设内涵。完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管理规范,加快推进乡村地区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编制完成行政村村庄规划182个。持续深化提升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有序推进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行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体系综合提升自然村覆盖率达到70%,新增规范化运维公厕1000座、管线序化村100个。启动创建10个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建成和美庭院3.18万户,建成“五小”微景观1万个。
四是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综合承载人居、文化、生态等多元功能,推进全省“非遗助力共同富裕”试点,指导鄞州区、象山县、奉化区、慈溪市等地制定完善试点计划。持续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致力于把非遗文化基因回归乡土、植入生产、融入生活,鼓励多元解构、跨界融合,不断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魅力和经济活力。
五是有效激活乡村闲置资源。支持城郊村以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为主,整合村庄闲置低效资源,鼓励国有企业、工商资本、社会资本等多种主体投资农村,撬动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建立“集体经济+投资主体+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打造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特色样板村。
六是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产业平台支撑,促进人口、产业向县城集聚。持续拓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通道,着眼城乡一体发展、共同富裕,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保障农民“带权进城”。
七是完善基层治理机制。纵深推进城乡现代社区建设,推进村社网格化服务管理和部门网格化履职“双网融合”,配齐“1+3+N”网格治理团队。优化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政策,推广居住证互认制度,强化郊野共富单元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联动,加强对农村出租房的安全管理。开展农村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持续推进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建设。
八是提升城郊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关注“一老一少”,深化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同城同标同质供给机制。建立以家庭为主、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育相结合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加大托小班、乳儿班等小月龄托的扶持引导力度,加速建设“15分钟托育综合服务圈”,增加“家门口”普惠托育服务,实现托育服务“步行可到”。推进医养护康一体化服务,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达85%。落实宁波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启动转型升级公办养老机构20家,打造老年助餐送餐“一张网”,新增标准化老年食堂60家、老年共享餐厅40家和老年助餐服务点374个。重点围绕提升“一店一早”、补齐“一菜一修”、关爱“一老一小”,打造成社区消费重要载体,再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19个。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李冰 联系电话:89186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