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通知
  • 文字:
    保护视力色: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9号建议的答复
  • 阅读:
  • 时间:2024-06-26 09:42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作者:
  • 类别标记:A

    甬农函〔2024〕29号

    袁霞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单轨运输车(即轨道运输机)在毛竹林下应用的建议收悉。经商市财政局,现答复如下:

    2017年起,我市率先将轨道运输机纳入市级财政补贴范围,2018年推动将轨道运输机纳入中央新产品试点,2020年轨道运输机纳入常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至2023年底,我市共补贴购置638台轨道运输机(轨道总长28.22万米),中央补贴资金1951万元,县级配套补贴资金807万元。我市轨道运输机逐步在奉化的香榧、水蜜桃,象山的柑橘等产业推广应用,有效解决了丘陵山区农资、农产品等人力搬运低效率、高成本、高风险等问题,帮助用户减少运输成本和劳动强度,提高了丘陵山区工作效率和农机化水平,促进了山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我市竹林资源丰富,竹林是山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您提出通过单轨运输车构建系统的、完整的林下交通网络,把竹笋单一产业转变为林上竹材+林下菌菇药材鲜笋的立体生态产业,是一个非常好的建议。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山区竹林机械化有其自身特点,目前也没有成功经验借鉴,下步我们将积极探索,争取有所突破。

    一是开展农机科技推广示范。围绕轨道运输机、收获和作业机械等竹产业应用中的主要环节关键技术攻关,我们将组织开展调研,结合市农机科技推广项目,在主要竹林村开展试点。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由村集体牵头,主体参与的应用推广模式,发挥农机化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加强推广支持力度。结合我市竹产业发展现状,会同市财政局继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累加补贴,激发购机者投入积极性,推进林下轨道运输机的广泛运用,促进我市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操作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操作人员业务培训,督促产销企业多角度对用户进行培训,提高机械使用率和高效生产率,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4日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8918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