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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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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6-26 09:39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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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农函〔2024〕27号

    傅平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一批宁波市乡村品牌的建议》收悉。经商市文广旅游局,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品牌是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和乡村知名度的重要支撑,对于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我市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振兴行动,品牌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在农产品品牌方面,全市现有农产品商标2.1万件,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8个(居全省第一),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为1662个(居全省第一),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在60%以上。品牌农产品种类基本覆盖了农林牧渔各产业,涌现出半岛味道、宁海珍鲜、慈农优选、江北农好、南塘河等一批全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及余姚榨菜、慈溪杨梅、奉化水蜜桃、象山柑橘、象山梭子蟹等产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一批代表宁波地域特色的农特“金名片”脱颖而出,基本形成了“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的农产品品牌体系。2022年4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成功注册全市唯一一个带宁波行政区划名的涉农产业集群商标“阿拉宁波”。二是在乡村品牌方面,结合和美乡村建设,立足独特的乡村文化和资源禀赋,打造了宁海河洪村“长寿村”、海曙茂新村“遇见·茂新”、江北“达人村”、鄞州韩岭村“浙东第一古街”、象山高泥村“未来渔村”等乡村品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打造“乡旅共富路”品牌,累计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3个、省A级景区村1308个、金3A景区村6个,国家等级民宿2家、省等级民宿137家、文化主题(非遗)民宿13家,省五星级农家乐5个,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三是在品牌宣传推介方面,组织主体参加省农博会、中国农交会、香港美食博览会、东京国际食品饮料展等境内外各类农业展示展销活动,举办2023宁波农业博览会、“过年好货”宁波绿特优农产品展销会,打造“网上农博”宁波馆、“淘在乡村”“甬农鲜”“海上线”等线上平台,推介宁波名优农产品和美丽乡村,宣传市县两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乡村品牌,扩大品牌影响力。

    二、下步打算

    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下步我市将深化调研,以提升农产品品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深入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着力塑造品牌特色,增强品牌竞争力,加快构建乡村品牌体系,建设农业强市,打造“田园城市、都市乡村”新风貌。重点开展以下五大行动:

    (一)实施品牌塑造行动,健全品牌培育体系。加强乡村品牌发展的顶层设计,突出地方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历史沿革和文化内涵,引导特色优势农产品和农产品品牌发展合理布局,完善农产品品牌发展的路径方案和模式,建立完善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新三品”体系,促进市级、县级、企业各层级品牌的协同发展,打造一批农产品“金字招牌”。聚力打造“阿拉宁波”区域公用品牌+10个县级农产品产业公用品牌的复合品牌体系,实现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覆盖产品数量超过700个。

    (二)实施品质提升行动,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继续坚持市场导向,把安全、优质、绿色作为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实现品质品牌“双提升”。大力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与管理,强化农业品牌原产地保护。加大农业生产、加工、冷链物流等设施项目投入力度,建设一批规范标准、生态循环的农产品种养加基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确保农产品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98%以上。

    (三)实施产业振兴行动,健全农业产业体系。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一县一特”,培育一批特色优势农产品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打造慈溪杭州湾、宁海三门湾、象山大塘港、余姚滨海、奉化江两岸等一批规模化、设施化、集聚化产业发展平台,创建10个市级未来示范农业园区和都市农业公园,进一步筑牢粮食、蔬菜、畜牧、渔业等保民生、保供给的绿色基础产业,不断壮大现代种业、精品果业、茶产业、花卉竹木、中药材等高效益、高质量的特色优势产业。

    (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健全村庄经营体系。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根据村庄特点和基础条件,引导乡村差异化建设发展,推进未来乡村、和美乡村特色精品村、和美乡村达标村、艺术赋能村等创建,打造一批具有地域辨识度的和美乡村,累计建设未来乡村100个以上、艺术赋能村150个,引导做强未来乡村、艺术赋能村品牌。以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为龙头,整合乡村山林田河塘湖等闲置低效资源,引导国有企业、工商资本、社会资本等参与投资,推进整村、整组盘活利用,新增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2500宗以上。实施民宿品牌、品味、品质提升行动,新增等级民宿和文化主题(非遗)民宿15家,培育“浙韵千宿”10家,打响“乡旅共富路”品牌。

    (五)实施市场营销行动,健全品牌宣传体系。多形式全方位开展乡村品牌宣传推介,策划、举办具有较强宣传力和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美丽乡村推介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展会和线上平台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品牌知名度。加强农业品牌主体与商贸流通主流渠道对接,推动农业品牌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商超、进餐企、进网络、进景区。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拓展国际市场,支持主体参加各类国际农产品(食品)展示展销活动,深度挖掘传统农耕文化精髓,推动农业品牌与文化融合。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张雷  联系电话:8918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