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标记:A
甬农函〔2024〕23号
董海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乡村营商环境 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市文广旅游局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鼓励农民就业创业。组织创业集市、创业培训等活动,支持鼓励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零工驿站(零工服务网点),新认定高质量就业社区(村)100家。实施“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乡村CEO培养招聘计划”,深化百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开展乡村产业头雁、经营管理、电商促富、农旅发展、实用技术等培育行动,培育乡村振兴领军人才200人、高素质农民2000人、农村实用人才6000人。深化推进共富工坊指导中心建设,构建“共富工坊”示范带,“共富工坊”达到1000家。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整县提升试点,推动组建家庭农场联盟(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等各类主体创建服务中心。新培育示范性家庭农场100家以上,规范提升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60家。
二、做实做深乡村“土特产”文章。强化产业上下游协同、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扎实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新增绿色食品认证30个,新认定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0个,完成市级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6个。发展全量出彩乡村,加快提升乡村旅游、健康养生、文化创意、民俗体验、农艺博览等融合产业规模层次,实施“甬乡百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打造等级民宿(客栈)15家。
三、建立合作共赢的利益联接机制。深化农业农村投资“一件事+明白纸”集成改革,加大“拨改投”、专项债、产业基金等支持力度,健全农业农村项目要素协调保障机制,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在梳理、整合村内闲置资源的基础上,推进整村、整组盘活利用,以农房盘活为龙头,整合乡村山林田河塘湖等闲置低效资源,深化资源集成开发、集约利用,推进盘活产业集聚。组织开展农村资源盘活利用招商推介,鼓励工商资本、“农创客”等多种主体投资农村,建立“集体经济+投资主体+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培育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典型案例10个,新增盘活利用闲置农房2500宗以上。
四、创新路径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大力实施集体经济“扩中提低”,强化区域资源统筹,深化片区组团、联营抱团、飞地抱团,组建培育强村公司,推进强村和弱村结对帮扶。深化村庄经营,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三产服务。因村制宜推进分类发展,城镇化村重点发展物业租赁产业、居间服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山区、海岛村重点盘活利用闲置资源,发展特色农业、休闲旅游产业、养老养生等,培育特色经济。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0万以上村占比达70%以上。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胡国权 联系电话:89186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