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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宁波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农村公厕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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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6-19 14:15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慈溪市住建局,前湾新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省分类办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治理2024年工作要点和重点指标分解表的通知》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农村公厕工作要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

    (一)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开展时间为3月至11月,主要内容为排查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底数,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改提升,严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四分类”处置体系,按照进村入户“五步法”工作流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围绕“看、问、听、讲、教”五字诀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合理配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升级改造或更换不合格运输车辆。方案实施阶段每月月底调度当月开展情况,11月20日前报工作总结。

    (二)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典范村创建活动。以示范典型带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整体水平,2024年计划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典范村50个,指标分配见附件1。各地要切实选择群众基础好,村班子执行力强的村作为典范村备选对象,同时要及时跟进指导,全时监管,典范村要确定发挥示范榜样作用。典范村备选对象在市级抽评中列入黄、红榜,且整改不力的一律取消备选资格。

    (三)开展农村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区域是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域、游旅景区村庄、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村庄。排查情况分门别类提出整治措施,对面积小、垃圾成分单一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迅速开展整治;对农村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垃圾等非正规等堆放点,按职能抄报责任单位,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

    (四)完成省级年度工作目标。2024年,省下达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关键性量化指标:农村易腐垃圾清运量占比28%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72%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综合提升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70%、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88%、农村回收站点覆盖率80%、推动站点第三方运维管理服务覆盖率30%;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综合提升自然村1315个、高标准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6座、农村资源化站点技改提升10个、农村资源化分拣中心建设10座、农村垃圾分类集置站点建设50座、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网点建设220个。

    二、农村公厕工作要点

    (五)继续推进农村公厕动态监管。及时调整更新农村公厕基本信息,调整管理员和保洁员队伍,按权限落实公厕巡查职责,落实问题“发现-整改-销号”闭环机制。

    (六)继续开展农村规范化运维公厕创建活动。按照“三有四无”管理要求,落实农村公厕长效管理机制。具体创建标准、申报及验收等工作参照《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村规范化运维公厕创建工作的通知》。2024年新增农村规范化公厕1000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