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盯目标、落实责任、细化举措,有效实现了“确保全市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7万头、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养殖污染事件”等四个“确保”的总体目标,为推进“五位一体”农业农村现代化协同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畜牧保障。
一、畜牧生产总体情况
全年肉类总产量12.09万吨,同比增10.4%,禽蛋产量4.07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奶产量4.55万吨,同比增8.6%。
二、畜牧生产形势及效益分析
(一)生猪
1、生猪养殖量显著恢复。全市生猪存栏65.89万头,能繁母猪存栏7.31万头,均与上年基本持平,累计出栏102.92万头,同比增13.9%。
2、生猪价格波动明显,养殖户略有盈利。2022年猪价大起大落,全年均价为20.31元/公斤。饲料方面,大宗原料价位仍然高企。虽饲料价格偏高,但据国家发改委监测,头均盈利仍超400元。
(二)家禽
1、家禽饲养量继续下降。全市家禽养殖量1232.25万羽,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存栏521.93万羽,同比增9.4%,出栏706.23万羽,同比降3.6%。其中鸡存栏344.94万羽,同比增11.0%,出栏464.21万羽,同比降8.4%;鸭存栏98.05万羽,同比增8.8%,出栏103.65万羽,与上年基本持平;鹅存栏71.87万羽,出栏129.68万羽,同比分别增3.8%和7.5%。
2、家禽养殖盈利良好。禽产品价格稳定,快大型肉鸡价格约为10元/公斤,普通肉鸡约为18元/公斤,淘汰蛋鸭约为20元/公斤,肉鹅约为23元/公斤。目前饲料成本上涨,家禽获利仅约2元/只。禽蛋方面,普通鸡蛋价格约11元/公斤,鸭蛋约13元/公斤。基于普通鸡蛋、普通鸭蛋的生产成本分别上涨至8-9元/公斤,蛋禽养殖盈利良好。
(三)草食动物
全年牛存栏16211头,其中奶牛存栏9303头,出栏6174头,均与上年基本持平;羊存栏7.01万只,同比增9.8%,出栏5.63万只,与上年基本持平;兔存栏5.7万只,出栏14.25万只,同比分别降20.8%和2.1%。
肉牛平均收购价约为37元/公斤,饲养成本约为31元/公斤,按出栏重600-800公斤计算,每头肉牛约可盈利2000元。饲料饲草价格上涨,奶牛饲养成本随之提高,牛奶收购价约为4.9元/公斤,奶牛养殖略有微利。因新冠疫情,羊肉需求量下降,活羊平均价格在30元/公斤左右,每只羊收益280元左右。
兔业行情低迷,养殖量持续锐减。今年第三季度兔皮平均价格约15元/张,该价格处于保本阶段。目前仅靠销售兔肉维持盈利,平均价格在32元/公斤左右,略有微利。整体来讲,兔肉市场需求疲软,销量较少。长毛兔养殖现以保种为目的,基本无销售。目前兔毛平均价格为120-130元/公斤,处于盈亏平衡点。
(四)蜂
我市蜜蜂养殖量11.64万箱,蜂蜜产量0.80万吨,同比分别降10.2%和22.9%。由于2022年洋槐蜜源减产及东北椴树和内蒙古油菜均减产减收的影响,再加上国内蜂产品加工厂家不景气,蜂蜜出口需求明显下降,普通蜂蜜的收购价长期低迷,直接影响养蜂效益和蜂农的经济收入。
三、主要工作
(一)保障供给,稳定生产,着力稳固畜牧发展“核心”。
1.多措施稳定生猪生产。一是牢护能繁母猪核心。完善能繁母猪监测预警机制,红黄绿三色预警能繁母猪存栏变化。根据能繁母猪减持风险加剧等情况,及时追加出台临时救助政策,对209家任务场,每头能繁母猪一次性补助200元,共补助1119.66万元。目前,全市能繁母猪存栏7.31万头,稳定率为104%。二是积极助企纾困。继续实施生猪养殖大县综合奖励、新建万头猪场奖补、规模场引种补贴、贷款贴息等生猪新增产能奖补政策,共发放生猪新增产能奖补等9691.54万元。三是优化创新保险措施。率先全省全面推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共投保123家45.57万头生猪,合计保费2274.10万元。
2.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以“六化”为引领,积极构建以生猪产业为主、其他畜禽为辅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目前全市共有规模畜禽养殖场(户)323家,其中,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158家(设计存栏万头以上26家)。二是坚持畜牧绿色发展。审查入库2022-2023年规模畜禽养殖场及种业改造提升项目共计40余个,完成标准化示范场创建2家,落实数字化牧场创建主体3家和省级美丽牧场创建11家。三是持续做强种业“芯片”。积极推进北沙牛保种工作,对75头北沙牛开展DNA测序,制作北沙牛冻精1.2万剂,胚胎50枚。做好全省首个自主培育的“甬青獭兔”国家级獭兔新品种专家现场评审,完成1个国家级奶牛核心育种场申请,完成4家种畜禽许可,1家新品种配套系中试批复。
(二)预防为先,增强免疫,着力强化畜牧兽医“护盾”。一是全力增强畜禽免疫力。扎实推进强制免疫,全市共使用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苗2546.71万毫升(头份),免疫畜禽2328.68万头(羽)次,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实施全市域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全面强化监测预警,全市累计对1598场点采集的14.40万份样品进行了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各类疫病整体免疫合格率达到85%以上,病原学均呈阴性。二是全力防控非洲猪瘟。全市累计排查41512场(次)、生猪7186万头(次);完成自检2.17万余份,抽检4.3万余份。积极开展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创建,在建非洲猪瘟无疫小区5个,已通过省级评估2个。三是全力防范人畜共患病。更新推广使用新型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免疫家禽,确保家禽有效抗病力。开展牛屠宰环节布鲁斯菌病紧急专项监测,监测19批次374份,结果均为阴性;积极坚决推进布病净化,全市已达布病净化标准,在建布病无疫小区1个。
(三)安全为本,监管向强,着力守住畜产品质量“底线”。一是严格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严格屠宰检疫,切实加强屠宰场入场查验、待宰巡查、肉品检验、“瘦肉精”检测、无害化处理及清洗消毒等各项制度。深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已累计创建3家。2022年,全市累计屠宰生猪191.9万头,菜牛8.3万头,家禽162.6万羽;自检“瘦肉精”10.5万批次;共产地检疫畜禽526.4万只(羽),屠宰检疫畜禽362.8万头(只)。二是强化流通调运监管。2022年,全市累计备案跨省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5.7万批次,实际调运4.3万批次,备案生猪运输车辆147辆。三是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依托“浙农牧”应用系统,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监督数字化监管模式。强化浙江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无害化处理模块应用,全市6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11辆运输车辆GPS定位均接入省系统,实现网络实时监管。四是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共完成省部级共6次例行监测抽样工作,涉及畜禽产品8个品种共440批次样品。五是着力加强兽医队伍能力建设。先后组织参加全省动物检疫视频培训、全国乡村兽医师资在线培训,开展全市动物检疫技术骨干比武练兵活动,有效提升动物产地及屠宰检疫能力水平。全市共有582人参加各项培训。
(四)数字赋能,把准机遇,着力培育畜牧发展新“动能”。加快建设“1+1+4”畜牧产业大脑(甬牧慧)。我市甬牧慧应用已被列入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重大改革(重大应用)第一批“先行先试”名单,主要建设内容已上报市委改革办。全市浙农码(畜牧码)应用推广情况总数为387家,赋码率达100%。
(五)创新管控,两化试点,着力强化畜产品安全“源头”。在去年创建111家(含1家示范场)省级“两化”试点场的基础上,确定2022年度“两化”行动试点27家(含示范场10家)创建名单,并开展了成效监测。制订新一轮“两化”扩面行动实施方案,确定108家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达标场名单。按要求开展饲料生产许可审核,全年共新设立饲料生产企业3家,续展换证1家,申请变更2家。目前,共有饲料及添加剂企业30家,生产许可证33张,全年饲料产量90万吨,饲料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四、畜牧重点工作
(一)继续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生猪”为重点,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为引领,积极引导畜牧产业基础改造提升,大力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畜禽保供能力,构建绿色安全、生产高效、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畜牧业新格局。
(二)继续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思路,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环保型饲料,引导畜禽养殖场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干清粪等工艺,加强对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统筹推进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的农牧对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
(三)继续推进地方畜禽资源开发利用。以第二轮地方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为契机,坚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活体保护与精子、胚胎等遗传物保存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现有10个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场(库)建设,指导全市种质资源保护品种(畜禽)产品展示中心建设。
(四)继续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组织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夏防、秋防、冬防专项行动,继续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做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继续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确保全市所有规模养殖场户实现全病种“先打后补”。有序推进动物疫病净化、无疫小区建设工作,力争创建净化场2个,无疫小区4个。
(五)继续强化屠宰和安全监管。一是加速推进羊定点屠宰场建设。根据全省布点规划和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在慈溪、宁海增设3个羊定点屠宰加工场所,设计年屠宰能力31万头。二是继续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认真落实监测方案,协助部级、省级检测单位完成全年抽样任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深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指导慈溪市食品有限公司畜禽屠宰加工中心做好省级标准化示范厂创建工作。四是进一步优化全市无害化处理厂体系,建立完善以集中处理为主导、自行处理为补充、移动应急处理为辅助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模式。